法院系统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法院系统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
研修费用
1、研修费用:2980元(含讲课费、场地费、资料费等)。
2、食宿费:标间每人每天350元(含餐),单人间500元(含餐)。
颁发证书
凡学完研修课程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研修培训合格证书。
附:《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研修班回执表
培训对象
法院系统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各仲裁委仲裁员;从事民商法律教学研究的专业人士。
培训内容
1、民法典编纂总体考虑、修订脉络及民法总则内容解读;
2、民法总则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解读;
3、民法典合同法编的重大问题;
4、民法典物权法编的重大问题;
5、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重大问题;
6、民法典继承法编的重大问题;
7、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大问题;
8、参观全国试点家事审判和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温州法院。
主讲师资
陈小君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专家起草小组的领导成员之一
李永军 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民法研究所副所长,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
薛 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