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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运用实务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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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19757 时间:2008年11月11日-14日 讲师:苏建伟 地点:
学习费用:130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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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一、培训背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9月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很多条款作了明确化的规定,将是用人单位贯彻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依据和帮手,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指导作用和意义。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劳动合同制作技巧?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和应对实务?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人力资源成本控制技巧?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员工离职管理技巧?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劳动争议预防思路?

●如何掌握新法和《条例》下的员工违纪处理及解雇思路?

决定举办“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运用实务技巧与规章制度设计、员工手册撰写高级研修班”。通过本课程学习,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学会应用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实施条例》重点条款的解读

1.《实施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

2.《实施条例》制定的基本原则;

3.《实施条例》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4.《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的有

关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的执行;

5.《实施条例》关于连续工龄计算办法的新理解;

6.《实施条例》关于员工不主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新理解;

7.《实施条例》关于试用期工资的理解与把握;

8.《实施条例》关于违约金的理解;

9.《实施条例》关于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新规定;

10.《实施条例》关于劳务派遣的新规定;

11.《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招用劳动者的新规定;

12.关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的解除;

13.《实施条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第二部分:《实施条例》给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以及管理对策

1.事实劳动关系存续风险以及管理对策;

2.组织调动、行政划转以及改制专制对工龄认定的影响与对策;

3.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与管理方略;

4.专项培训费用范围认定;

5.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应予以补偿;

6.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界定;

7.劳务关系适用的对象与法定退休年龄的关系;

8.不建立职工名册的风险与注意事项;

9.《实施条例》留下的立法空白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法下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及风险控制

1.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类型、性质及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包含哪些内容及常见的不合法规定,制定员工

手册的原则和方法;

3.新劳动合同法下制定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法定民主程序、公示程

序实务操作技巧;

4.员工手册在运用中的诀窍,有哪些关键点必须涉及,有哪些错误必

须避免;

5.新劳动合同法下招聘广告、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作用;

6.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订要点;

7.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问题。

第四部分:劳动合同文本

1.新旧劳动合同文本的差异比较;

2.如何合法、合理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

3.“个性化”与“标准化”劳动合同文本的撰写技巧;

4.是否能够在合同文本中约定解除合同条款和违约责任;

5.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隐藏哪些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

1.如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试用期工资;

2.选择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应遵循的原则;

3.不同工时制度下加班费计算的差异与法律问题;

4.如何避免工资拖欠与工资克扣风险;

5.工资结构设计与调整技巧。

第六部分:劳动合同的送达与变更

1.劳动合同的送达条款隐藏哪些法律责任;

2.变更劳动合同文本部分条款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3.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如何依法变更;

4.如何有效解决岗位调整难的问题。

三、主讲专家

苏建伟 《劳动合同法》法学硕士,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鲁志峰 《劳动合同法》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孙群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

范战江 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何楚棐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菲利普•莫里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员工关系经理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四、培训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

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11月11日至11月14日 地点:合肥市

(11日全天报到,12日、13日全天授课,14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

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人(含听课费、资料讲义、午餐、茶休),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讲师介绍:

在线报名:

客户报名咨询:020-39971893     400 60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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