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管理、法务、工会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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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管理、法务、工会的相关负责人。
各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7年12月29日获得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案的出台,对劳动争议解决的模式和标准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对用人单位现行的管理方式,以及劳动争议仲裁的调解和处理带来深远影响。
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上海新博才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举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讲座。通过讲座学习使用人单位都能正确理解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讲座学习使用人单位都能正确理解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课程内容
一、新法变化分析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思路和主要特点
2、劳动争议处理新旧模式的变化
3、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范围
4、企业和员工多种争议类型分析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
1、劳动争议程序和一般民事案件程序的区别
2、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地域确定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时效规定
1、劳动争议案件时效和中断中止
2、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认
3、时效计算实务训练
四、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技巧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2、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规则
五、劳动争议案件训练分析
1、劳动争议案件全流程的实际操作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