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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京沪苏广等地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精选详解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密集发布的各地案例中窥探员工关系管理的密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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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264185 时间:2025年06月25日-25日 讲师:郭文龙 地点:上海
学习费用:350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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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企业总经理、首席运营官、HRVP、HRD、HRM、HRBP以及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背景】

2025年开春以来,各地陆续发布了涉及劳动争议的 十大案例、六大案例、经典案例等各种呈现方式的案例,发布的密度之高、频率之快,为很多年以来所罕见,不仅在劳动法圈子引发了轰动效应,也引起了很多用人单位的关注。如此多的地区都在发布劳动争议案例,也说明劳动关系领域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关注,与之相关的案件数量也在持续走向高位。透过这些案例,也能看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很多问题的思考,以及裁判者的关注点。案件的种类有很多,本课程聚焦于和员工关系管理相关的主题,从众多案件中筛选出了国内主要地区的一些案例,进行深度分析。

【课程价值】

本课程从有代表性的一些地区发布的案例中,筛选了与员工关系管理有关的一些案例,通过对案例本身的介绍、发布者提炼出的相关评论的整理,提炼出裁判者在面对相关问题时的思考方式与思考逻辑,从而帮助企业尝试在员工关系管理中如何站在裁判者的视角来控制管理风险。与此同时,我们还将会分析过程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找出在过程管理中一些重要节点的最佳处置方式,以利于在问题产生的早期避免错误的操作,进而优化过程管理,最终以合规的方式实现解决问题的目的。

课程大纲:

1,用人单位能否因女职工怀孕调岗降薪?

选自人社部、最高法院联合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四批)》之二。

2,企业因项目终止协商变更不成解除劳动关系案。

上海二中院、市人社局2025年初联合发布“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3,劳动者因下属虚假报销被违法解除案。

上海二中院、市人社局2025年初联合发布“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之二。

4,企业通过“民主程序”调整个别部门薪资案。

上海二中院、市人社局2025年初联合发布“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之四。

5,劳动者因病假单瑕疵被违法解除案。

上海二中院、市人社局2025年初联合发布“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之九。

6,试用期并非“权利真空期”,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选自江苏高院、省人社厅联合发布2024劳动争议八大案例之二。

7,保障劳动者育儿假权益,营造人性化用工环境。

选自江苏高院、省人社厅联合发布2024劳动争议八大案例之三。

8,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医疗自主权。

选自江苏高院、省人社厅联合发布2024劳动争议八大案例之四。

9,劳动者申请病假的,用人单位有权审核相应病假证明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选自南京中院2025年4月29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之2024劳动争议十大案例之三。

10,用人单位以多数决形式,对员工实行个性化降薪的,应认定为无效。

选自南京中院2025年4月29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之2024劳动争议十大案例之五。

11,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不明确时,应基于合理预期、管理惯例及诚信原则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选自南京中院2025年4月29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之2024劳动争议十大案例之九。

12,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以团建活动冲抵年休假不合法。

苏州中院、苏州人社局2025年4月30日联合发布2024劳动争议十大案例之三。

13,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异议期的约定应属无效。

选自北京人社局发布的《2024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三。

14,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调岗应合法合理。

选自北京人社局发布的《2024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四。

15,员工未到指定医院就诊不必然构成严重违纪。

选自北京人社局发布的《2024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五。

16,遭遇职场霸凌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获支持。

选自北京人社局发布的《2024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七。

17,劳动者线上办公提供实质劳动,明显占用休息时间的,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选自北京三中院2024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九大典型案例之一。

18,用人单位无权通过规章制度限制劳动者法定范围内的带薪年休假权利。

选自北京三中院2024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九大典型案例之二。

19,名为调岗实降薪,违法解除应赔偿。

选自北京西城法院在“涉临退休人员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发布的案例之一。

20,未告知已怀孕事实,不能以此为由解聘,

选自北京丰台法院“涉女职工“三期”劳动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之一。

21,规范工作地点变更认定,平衡企业经营权与劳动者权益。

选自北京怀柔法院2005年4月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审理情况通报会案例之三。

2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失误的处理应符合比例原则。

选自广州中院2025年4月30日发布劳动争议十大案例之七。

2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

选自深圳中院2025年5月2日发布劳动争议九大案例之三。

讲师介绍:

郭文龙

上海滩劳动法三剑客之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原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暨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专家、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顾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导、上海法官培训中心教员、《中国劳动》杂志编委和专栏作者、上海《劳动报(劳权周刊)》专栏作者。长期深度关注管理过程的合规及制度、策略优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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