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股东及潜在的投资者、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销售主管、采购主管、企业财务会计、财务分析人员及预算管理人员;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人员、稽查人员、征管人员、大数据分析及风险应对人员;中介机构中的企业健康检查人员、涉税规划及风险控制人员。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企业的股东及潜在的投资者、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销售主管、采购主管、企业财务会计、财务分析人员及预算管理人员;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人员、稽查人员、征管人员、大数据分析及风险应对人员;中介机构中的企业健康检查人员、涉税规划及风险控制人员。
【课程背景】
随着数电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新电子税务局”逐步上线,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智能化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大数据接踵而至的向纳税人推送形形色色的税务风险想必纳税人深有体会。另一方面,新《会计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财务人员的自身职责与执行边界,在新《会计法》的驱动下,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会计诚信的建设格外重要,企业财税合规的建设迫在眉睫。正因此,在年终关账之前我们企业应进行自查自检,提前把风险扼杀在摇篮之内,从而确保企业财会信息质量的安全合规。
为帮助各大企业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做好税务合规管理,我们研发了《2024年<新会计法>下企业年终汇算财会信息质量提升及合规通道构建》这门课程,本课程以最新高频税务风险事项为切入点,以辩别风险、管控风险、解决风险、最终达到合规管控为准绳,围绕企业税企纠纷、税案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详尽分析,标本兼治,从根本性上帮助企业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实现合规化管理。从而为2025的到来,开好端、布好局、打好夯实的基础。
【课程收益】
1、从实操出发,掌握财务关账前的沟通安排技巧;
2、从业务入手,排查各业务流程税务风险点;
3、从务实入手,为企业风险事项提供化解办法;
4、从管理着手,最终呈现完美账务,达到业、财、税融合;
第一部分:审时度势—新《会计法》下国家税务大环境分析
1、新版电子税局弹窗风险预警
2、智慧税务的“两化、三端、四融合”
3、二十届三中全会透露出的那些“税”事
4、最新高频预警指标呈现(企业比对自查)
5、新《会计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新规
6、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要求
第二部分:防微杜渐—新《会计法》实施下企业主要成本费用、所得税财会信息质量风险排查
(一)经典税案呈现票据类风险预警,企业应如何自查自救?
1、税务机关指标呈现—数电票“红黄蓝”预警指标呈现
2、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大量红字发票税前扣除”
3、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上游企业涉嫌虚开的发票”
4、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免税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发票税前扣除”
5、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有销无进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税前扣除
6、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大量发票来自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代开”
7、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省外发票占比过大”
8、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大量咨询费发票”
9、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凌晨开具发票”
10、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近期开具省外发票”
11、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同IP、同MAC地址开票”
12、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取得财政返还园区开具发票”
13、税务事项通知书呈现—“公司法人为外省人员、并且年满60岁”
(二)经典税案呈现所得税风险预警事项,企业应如何自查自救?
14、跨期发票
15、暂估费用
16、无票支出
17、“未分配利润长期不分红”
18、“预缴企业所得税达不到汇算清缴金额一定比例”
19、关联企业贸易、互开票
20、注册资本未缴足借款利息扣除
21、咨询费与会议费
22、“财务费用金额小于发票金额”
23、税局如何锁定异常费用项目?(会议费、培训费)
24、财务年度报表中三项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与年度申报表主表A100000营业收入占比同比上年大于20%以上
25、接受虚开发票和异常凭证,企业如何自证清白?
亲爱的企业,您是存在上述风险点,应如何自查、自救,如何做到提前识别风险、预防风险、管控风险、解决风险。
第三部分:防微杜渐—新《会计法》实施下企业主要收入、增值税财会信息质量风险排查
1、其它应付款占比过高
2、财政补贴收入未税
3、融资性贸易
4、资本弱化
5、销售返利
6、实物返利
7、库存商品账实不符
8、注销公司账面有大量资产
9、视同销售
10、不得抵扣进项事项已抵扣
11、所得税前扣除进项税未转出事项
12、“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不一致”
亲爱的企业,您是否存在上述风险点,应如何自查、自救,如何做到提前识别风险、预防风险、管控风险、解决风险。
第四部分:防微杜渐—新《会计法》实施下关联企业借贷财会信息质量风险排查
1、“财务费用账载发生额小于发票金额”
2、关联企业无偿借款,视同销售,四种方案教您如何自救?
3、公司与股东之间借款,账载大量“其他应付款”
4、总分支机构资金占用
5、统借统贷行为的边界
1)如何定义“核心企业”
2)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给母公司用是否可以享受统借统还
6、集团内部无偿借贷,所得税被税局认定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亲爱的企业,您是否存在上述风险点,应如何自查、自救,如何做到提前识别风险、预防风险、管控风险、解决风险。
第五部分:防微杜渐—新《会计法》实施下小税种财会信息质量风险排查
1、人员活动轨迹、社保、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四地不一致
1)集团母子公司委派人员
2)总分公司委派人员
2、“印花税计税依据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500元”
3、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与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不一致
4、运输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与企业所得税期间费用—运输费用不一致
5、房产税计税依据与所得税企业业务收入—租赁收入不一致
6、税企争议—房产税应税主体的争议
7、税企争议—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使用者还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人
8、税企争议—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点的争议
9、税企争议—个税工资、企税薪酬、社保基数与残保金平均工资
亲爱的企业,您是否有上述风险点,应如何自查、自救,如何做到提前识别风险、预防风险、管控风险、解决风险。
第六部分:防微杜渐—新《会计法》实施下企业资本交易财会信息质量风险排查
1、股权转让价格偏低
【以案说税】平价转让,被补税款及滞纳金
1)最新稽查形势—账面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得平价转让
2)如何自救?
2、无偿划转
【以案说税】母公司划转资产给子公司,被予以征税
1)符合哪些条件,可享受多种税收优惠
2)合理的商业目的该如何把控
3、特殊性重组
【以案说税】该税收筹划案例不得适用“特殊性重组”
1)符合哪些条件,可享受特殊性从重组
2)成功案例展示
第七部分:心中有数—盘点风险事项利用税务稽查中程序争议帮助企业利益最大化
1、“468”建账建制监控下个体工商户何去何从?
2、【以案说税】中国裁判文书网:因不能证明存在故意,“偷税”处罚被法院撤销!
1)偷税的界定
2)主观故意的界定
3)滞纳金应如何协调利益最大化
4)罚款应如何协调利益最大化
3、【以案说税】泉州市税务局〔2023〕XX号,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本案不再处理!
1)税款追征期的确定,三年?五年?无限期?
2)税案解析税款追征期的起点的确定
3)税案解析税款追征期的截止日确定
4)“税款追征期”与“行政处罚追责期”可否无限期呈连续状态?
4、【以案说税】人民法院判案,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
第八部分:未雨绸缪—财会合规通道构建
1、业财法税融合— 财会合规落地的保障
2、如何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
3、财务人员如何提升自我价值,实现转型升值
吴老师 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国内著名财税专家、著名税务稽查应对专家。
吴老师在财税领域扎根多年,并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授课上千场,数万人直接受益;在授课期间深受学员的喜爱,常年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税务顾问,因此具有较强的实战经验,课堂提供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授课层次分明、案例丰富、方案落地、即学即用;
——实战经验丰富、寓教于乐、现场授课气氛生动活泼;
——务求实战、实效、实用,注重培养学员树立财务管控思维观,解决实践中对各类财税疑难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