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财政、住建、法制、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科技、医院、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仓储物流与产业园区等部门人员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发改、财政、住建、法制、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科技、医院、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仓储物流与产业园区等部门人员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关于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的指导意见》、《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开发建设主体如何推进综合片区开发的改革和创新发展,实现防隐债、拓思路、破困局,培育新的增长极,另外,根据目前新冠疫情的态势,特举办:新形势下城市更新及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实务专题培训班。课程结合目前中国市场实际,全面解剖经济转轨中综合片区开发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讨区域性开发与产业地产的运作思路、操作流程及盈利模式,为各方把握政策红利,促进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参培人员:
政府:发改、财政、住建、法制、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科技、医院、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仓储物流与产业园区等部门人员;
企业:新基建、交通、能源、仓储物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园区开发等领域;建筑建材、城镇供热、污水处理、固废危废垃圾处理、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水电气热等国有及民营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型民企以及PPP项目SPV各领域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金融: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工程咨询设计、财务顾问、法律行业。
培训费用:
1.培训费:3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后期现场场地等;。
2.培训费:4200元/人(证书、含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后期现场场地等;,后期现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内容:
模块一:2014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政策
1.债务监管政策梳理分析
2.隐性债务的概念和性质
3.隐性债务的主要情形
4.银保监会15号文对隐性债务的监管核心
模块二: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的片区开发
1.以土地一级开发为导向的片区开发模式
2.ABO模式的运作思路和合规性分析
3.投资人/F+EPC模式的性质及合规性分析
4.土地出让金反哺片区开发的要点分析
模块三:经营性与公益性项目相结合的片区开发
1.经营性与公益性项目相结合的政策分析
2.交通领域的TOD模式
3.生态环境领域的EOD模式
4.产业新城的运作思路
5.公益性项目倒逼片区开发
模块四:片区开发中的投融资模式
1.政府专项债券在片区开发中的应用
2.PPP模式在片区开发中的应用价值
3.注重运用特许经营开展片区开发
4.资本金在片区开发中的应用
5.银保监会15号文对片区开发的影响
模块五:地方国有企业在片区开发中的实施方式
1.地方国有企业开展片区开发的资金平衡思路
2.地方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方作为实施主体的难度对比分析
3.社会资本方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思路和模式
4.避免地方国有企业形成隐性债务
5.银保监会15号文对地方国有企业贷款的要求
模块六:两新一重主题下的县城城镇化建设领域的片区开发
1.两新一重的概述
2.县城城镇化建设与片区开发之间的结合
3.县城城镇化建设企业专项债券
4.县城城镇化的金融支持
模块七:城市更新项目的内容分析
1.城市更新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2.老旧小区改造
3.老旧厂区改造
4.老旧街区改造
5.城中村改造
模块八: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
1.地方政府主导
2.本地国有企业主导
3.原产权人主导
4.社会资本方主导
模块九:城市更新的政策支持和约束
1.财政政策的支持
2.土地用途与规划政策的支持
3.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特殊性支持
4.城市更新中的防止大拆大建
模块十: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融资问题
1.征地拆迁领域的操作思路
2.城市更新基金的应用
3.城市更新的银行贷款政策分析
4.城市更新政府专项债券实务分析
模块十一:片区开发中的土地储备问题
1.财综〔2016〕4号以来的土地储备规定
2.土地储备的资金来源分析
3.当前背景下土地储备的融资探索模式的分析
4.土地储备与片区开发
模块十二:土地招拍挂方面(产业勾地)
1.当前产业勾地的主要操作模式
2.土地一二级联动的实施情形
3.土地出让金返还的违规性和操作风险
4.土地出让金的融资难度分析
模块十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应用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试点情况
3.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片区开发项目的操作要点
模块十四: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1.“管委会+公司”模式的应用和误区
2.产业园区的开发案例分析
3.通过产业基金促进招商引资
师资介绍:
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PPP项目相关领域专家授课;拟由证券公司、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实操专家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方案咨询、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