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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法》实施下企业进出口管制合规与RCEP政策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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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221901 时间:2021年03月22日-23日 讲师:周律师 地点:深圳
学习费用:420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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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贸易合规、审计、关务、采购、财务等相关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各涉外企业及会员单位:

《出口管制法》在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同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出口管制领域有了第一部专门法律,该法的出台受到了中外各界的高度关注。《出口管制法》呈现了全覆盖、严监管、重处罚等特点,对企业进出口活动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经贸规模最大的东亚自贸区建设启动。RCEP生效后,各成员国市场准入将进一步放宽,进口关税将进一步降低,海关程序将进一步简化,贸易的可预知性也会进一步提高,对区域和全球经济将产生明显的拉动作用。在华经营企业应该积极评估RCEP协议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审视供应链布局,在合规的前提下充分享受RCEP协议下的各项红利。

本课程将对出口管制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和评析,帮助企业了解和理解出口管制法的相关内容,分享中国出口管制法的执法实例,探索企业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同时也会对RCEP和进出口相关的内容和制度进行解读和分析,特别是RCEP原产地规则,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和享受RCEP协议下的各项红利。

研修费用

4200元/人(含午餐、税费、证书等)

研修大纲

一、出口管制法实施与企业进出口管制合规

1、中国出口管制的法律和规章

2、中国出口管制法的管制范围

3、中国出口管制法的管制措施

4、中国出口管制的管理体制

5、出口管制法的域外管辖与中美贸易战

6、出口管制与禁止/限制技术出口

7、违反中国出口管制法的法律责任

8、中国出口管制执法实例

9、如何建立出口管制合规体系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政策暨原产地规则的运用

1、RCEP产生的背景及发展方向

2、RCEP对进出口海关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创新

3、RCEP各缔约方的贸易与关税减让分析

4、RCEP原产地规则创新及运用

5、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解析

6、RCEP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讲师简介

周律师

周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副教授、一级关务督察、中国海关学会会员及特约撰稿人。现任北京环球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海关与贸易便利委员会专家顾问组成员,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海关学院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兼职教授。

颁发证书

颁发:“中国出口管制法和RCEP政策解读”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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