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0-2138

《民法典》“合同编”下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律风险防范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

收藏课程
课程编号:221701 时间:2021年09月26日-29日 讲师:专家团 地点:北京
学习费用:2980 元/位
用手机看:
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各单位综合管理部、法务部、法律合规部、企管部、合同管理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察部、招投标、采购、销售及相关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中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较低,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居高不下。加强合同订立,通过合理、充分的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尤其是合同审查尤为必要。然而,从合同草拟、签订、审查、谈判、订立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均离不开企业法务人员的法律意见,同时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2021年《民法典·合同编》新法律法规实施下,合同审查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合格?实务中的合同案例,对企业合同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应当如何约定?如何玩转电子合同?企业担保合同纠纷审判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因此为了配合《民法典·合同编》法条的实施,特于2021年在全国各地继续举办《民法典》“合同编”下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律风险防范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为您整合合同管理、审查、与合同的履行,分析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要点。具体通知如下:

研讨时间安排及地点:

时间: 2021年3月26日至3月29日 北京市 (3月26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4月01日 杭州市 (3月2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4月09日至4月12日 成都市 (4月0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4月18日 西安市 (4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4月22日至4月25日 厦门市 (4月22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4月29日 重庆市 (4月26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上海市 (5月10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5月19日至5月22日 贵阳市 (5月1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5月27日至5月30日 青岛市 (5月2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6月07日至6月10日 北京市 (6月0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南宁市 (6月1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6月25日至6月28日 大连市 (6月2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7月07日至7月10日 杭州市 (7月0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成都市 (7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7月24日 上海市 (7月21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8月01日 青岛市 (7月2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8月09日至8月12日 重庆市 (8月0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8月19日至8月22日 西宁市 (8月1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8月27日至8月30日 大连市 (8月2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9月03日至9月06日 西安市 (9月03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9月09日至9月12日 上海市 (9月09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9月15日至9月18日 成都市 (9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9月26日至9月29日 北京市 (9月26日全天报到)

研讨费用

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研讨内容

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下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立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争议问题

1、合同法与债法总则的关系

2、完善合同订立规则

3、关于合同效力

4、谈判中的允诺能否视为合同条款

5、完善合同履行制度

6、确认情事变更制度

7、完善合同解除制度

8、完善违约责任规则

(二)《民法典·合同编》“分则”部分重点难点问题

1、典型合同的类型设置问题

2、典型合同的编排顺序问题

3、典型合同的民商定性问题

4、关于典型合同的设置标准问题

5、典型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

6、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7、保证合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8、保理合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民法典·合同编》下合同制作、审查与谈判重点

1、为什么要制作合同

2、合同制作的核心难题

3、合同制作的法律作业性质

4、如何将合同法改为合同

5、合同制作与审查基本功

6、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

7、交易结构与合同设计

8、合同类型、当事人和合同语言

9、法律(合同)谈判及合同与意向书、备忘录等缔约阶段文件的区分

专题二: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你有资格吗?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2、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3、一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4、口头合同是合同吗?──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5、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6、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7、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8、谁签字有效?──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二)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

1.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3.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4. 人生全是套路──合同陷阱的识别与风险的防范

(三)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

1、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4、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5、“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6、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四)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

1、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2、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3、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4、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五)电子合同若干重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

1、电子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

2、电子买卖合同效力

3、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

4、免责条款的使用和法律限制

5、电子合同履行瑕疵

6、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

7、电子合同终止、解除、违约

8、电子合同陷阱和欺诈的防范

拟请授课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孙强教授、贺绍奇教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董万程

客座教授、合同法实务专家 刘 斌

(因不可预见因素,授课导师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证 书

(如办理证书,需另交工本费及考核认证费880元/人)

经培训合格后,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合同风险管理师”专业人才技能证书。此证官方网站查询。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学员将学历证明、身份证及证件照片发电子版至我中心,以便办理证书使用。

讲师介绍:

在线报名:

客户报名咨询:020-39971893     400 600 2138

近期相关公开课:

报名服务流程:

中培网优势:

热门课程

会员登录

勾选即代表确认同意《用户协议》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