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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19年5月,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6号文对报表做了重大修改,推出了两套报表体系,与过去相比新报表焕然一新。报表巨变与新准则改革密切相关,租赁、持有待售、政府补助等新准则变化多多,新收入准则更是会计实务的大革命。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与以往任何时期都不一样,其影响面覆盖到全部行业,所有企业无一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都需要进行梳理,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规范,无疑财务人员面临着财务管控升级与财务人职业判断危机的新形势。
为了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及时领悟会计最新改革的精髓,深刻理解报表变化的要点,精准把握新收入准则对各个行业的影响,全面分析会计改革产生的新的涉税风险点,我们特此举办由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即扬州税院)资深会计教授、财税实战派专家主讲的“新收入新租赁准则在各行业运用的深度解析与新报表实操技巧”实战培训课程。
【课程收益】
− 全面把握新报表的重要变化和操作要点
− 深刻理解新收入准则对各个行业的影响
− 准确解读政府补助与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 及时解决涉税处理与风险防范
− 设计实施方案,及时运用合法、有效的会计和税收策略。
【课程内容】
第一讲 收入准则全解析
听说过房地产企业在建房阶段就可以提前确认收入吗?听说过收了货款、开了发票、给了客户提货单居然不能确认收入吗?知道商务平台收入确认只有阿里巴巴一家做对了吗?知道卖产品送积分、卖产品保维修等行为都需要分拆确认两项收入吗?……新收入准则已经彻底颠覆了原来收入确认的理念和规定,我们将对新变化的每个步骤、受影响的每个行业运用大量实务案例进行详尽解析,总有一款适合您!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收入确认模型的根本改变
1.将现行的收入与建造合同两个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即收入的确认说明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
(二)收入确认具体应用全方位的变化
二、新收入准则的精髓 ——“五步法”模型深度解析
(一)第一步: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现在确认收入时,合同变得空前重要。财务人员不仅仅要懂会计,还要懂合同,要参与合同的制定了!
(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学会正确分拆单项履约义务,才能合理承担增值税税负,财务人员又要懂经营,懂商业惯例、行业特征了!老师会列举各个行业手把手的教会你。
(三)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影响交易价格有四大因素: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和应付客户对价。
每个因素都会导致收入确认的金额跟以往不一样了,过去按合同价确认收入的老观念不灵了。
(四)第四步:合同交易价格的分摊
知道什么叫单独售价吗?新收入准则要用上。
(五)第五步:确认收入——在履约义务完成时
义务怎样履行,收入就怎样确认!这句话从没听说过吧?但它现在是收入确认的最根本原则、最高指示!
三、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这是两个新概念,也是两个新的一级科目哦!“工程施工”科目废了,销售佣金不能直接计销售费用了。
四、特殊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规定
(一)客户有退货权的销售业务处理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三)多方交易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识别与处理
每个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都是填补会计规定空白,或者修改过去做账方法错误的的!再遇到类似的业务,你将信心满满!
第二讲 租赁准则新模型
承租人对租进资产首先要区分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资产要进账入表,经营租赁则不进账不入表,这些常识你已经铭刻于心、耳熟能详了吧?可是这些做法已经彻底淘汰,按照2018年年底颁布的新租赁准则已经不再区分两类租赁了,即使是经营租赁取得的资产也将要进账进表。
一、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一)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控制啥标准,已识别资产是啥新概念呢?这将决定现在你发生的业务是不是租赁哦。
(二)租赁的分拆和合并
1.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在符合条件时,应当几份租赁合并为一份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规定都是过去没有的。
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确认和初始计量
1.确认: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个规定要了亲命了,哪怕是经营租赁取得的,资产负债都得入账,我的天哪,资产负债率咋办?
2.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四大内容。租赁负债要对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进行初始计量。亲们请注意是现值计量,现值啊!还要啥叫增量借款利率?
(二)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承租人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经营租赁形式租入的资产也得折旧了,税局会认可吗?当然不会,人家只让你扣租金的,纳税调整去吧,而且是在整个租赁期内年年调!
(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1.短期租赁,是指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2.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出租人的租赁分类
1.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哦,出租人还是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滴。
2.一项租赁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
那我们就要知道什么是实质上为融资租赁,原来还是五大情形。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好像跟过去一样,但是增加不少新概念和新规定了。
(三)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2.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好心的提醒你一下,新准则的初始直接费用跟现行准则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3.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出租人、出租人都折旧!
第三讲 政府补助大变脸
政府补助你还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吗?那你OUT了!新的政府补助准则已经要求将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具体性质进行判断,可以选择采用总额法或是净额法,会计处理时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还可以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冲减成本或冲减费用,这项改革还直接导致利润表又增加新项目,还有新的会计科目诞生了,并直接影响到三新研发加计扣除的税收待遇。
第四讲 报表内容大变样
现在已经有了两套报表了,格式大变样了呢!比如固定资产转让收益不是一直记在营业外收入的吗,现在怎么变了?是的,一个新科目横空出世啦——资产处置损益,报表中居然还列报为营业利润!其他收益、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等又是什么梗?还有应收票据也要提取坏账准备了你知道吗?
【讲师介绍】
赵老师
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即扬州税院)涉税会计教研中心主任、资深教授,担任了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局长班、处级干部班以及各种高层次业务骨干培训班以及企业财务主管的会计教学,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2016年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首批名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知名财经高校客座讲师以及多家大型财税培训机构的特聘师资,并受邀在伊利集团、天津港集团等多家中国500强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举办讲座200余场。先后到日本税务大学、台湾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学术交流,多年来在财经类杂志发表了40多篇学术论文,并主编或参编了多本会计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