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开发、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开发、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培训费: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中餐费),晚餐和住宿,费用自理,统一开具发票。
培训课程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制过程需要了解的法律概念
1、法律法规适用;
2、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4、排他性条款及歧视性条款;
5、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各个阶段的接触原则;
6、低于成本价的规定;
7、围标串标的防范性规定;
8、虚假投标的规定;
9、招标公告与招标邀请书;
10、投标人须知;
11、合同通用条款;
12、格式文件。
(二)招标策划
1、采购分类及采购管理模式的确定;
2、采购目标与项目目标界定;
3、采购总体范围的确定;
4、采购工作干系人分析及沟通计划:
5、采购的合理分包;
6、采购标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技术保障因素确定;
7、合同类型的确定;
8、采购方式的确定;
9、采购时间计划的确定;
10、采购风险的确定。
(三)外部调研
1、内部调研的成果性文件;
2、外部调研清单;
3、外部调研组织;
4、外部调研的成果性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相对通用性编制内容
1、招标文件范本或参考本的选择;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合同通用条款;
5、格式。
(五)招标文件的独特性编制内容
1、商务及技术要求;
2、评审办法;
3、合同专用条款。
(六)不当条款引发的问题
1、恶意低价导致的质量不达标、范围缺少、功能不足;
2、低价优先导致的采购档次偏低,全生命运行成本高,后期维护困难;
3、竞争不足导致的高价中标;
4、评审因素不合理导致的高价中标。
授课专家
俞烈 国信创新创合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采购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从事招投标工作17年,涉及采购金额30亿美元以上,招标行业涉及电力、冶金、化工、市政、建筑、交通、医疗、教育等。资金来源有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元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技改、政府采购、企业自有资金等,具有丰富的招标采购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