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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及其在新城新区土地一级开发中的应用暨土地储备管理“新规”与棚户区(三旧)改造、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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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134070 时间:2016年09月09日-14日 讲师:专家 地点:南京
学习费用:300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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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储备交易整理中心、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房地产管理局、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办等相关单位; 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县)资产经营、城投公司;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研讨内容

(一)、(PPP)模式在新城新区土地一级开发中的应用

1、PPP相关政策解读及操作要点;

2、土地综合开发中的PPP模式应用;

3、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方式;

4、PPP模式的风险及防范;

5、目前财政部和各机构对于PPP模式研究的最新进展总结;

6、新常态下的政企转型和土地一级开发中的政企关系维护;

7、一带一路与房地产业的关系及一带一路影响下的区域经济格局;

8、新型城镇化给房地产业带来的人口红利;

9、产业地产与土地开发、土地改革进行时;

10、土地一级开发基本概念及操作要点;

11、土地一级开发关键流程及成本构成;

12、土地一级开发各地政策汇总及对比分析;

13、土地营销及价格策略;

14、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

15、土地一级开发风险及进入与退出机制;

16、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的土地运营模式;

17、农业地产项目的策划与选址;

18、各种成片存量改造:国有农场、林场、矿区、厂区;

19、土地一级开发典型案例解析;

(二)、新规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

1、土地储备政策新规政策解读;

2、2016年新规与2012年《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对比分析;

3、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行为的有关规定;

4、土地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

5、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储备债务;

6、土地储备资金筹资、使用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7、土地储备资金的适用范围;

8、中央和地方PPP融资支持基金与城市土地一级开发;

9、财政体制调整、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与土地储备业务开展;

(三)、棚户区(三旧)改造、房屋征收补偿

1、棚户区暨“三旧改造”概述;

2、旧城区改建的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3、棚户区改造依据;

4、棚户区(三旧)改造与新区建设的矛盾 ;

5、棚户区(三旧)改造资金的筹集 ;

6、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基本程序;

7、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的比较;

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总则与附则;

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制度;

1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

1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流程)概述;

12、征收房屋对相关规划的要求;

13、房屋征收的启动程序;

14、对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限制程序;

15、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进行分类评估程序;

16、对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程序;

17、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与征求公众意见程序;

18、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布与旧城区改建补偿方案的听证程序;

19、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20、房屋征收的决策程序及对征收补偿费用的拨付与监管程序;

21、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程序;

二、讲师及专家

本次拟邀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等部委领导及相关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交流、互动、共同研讨。

三、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储备交易整理中心、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房地产管理局、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办等相关单位; 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县)资产经营、城投公司;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招拍挂中介服务企业;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投资等机构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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