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划、工程过程和质量控制及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的设计院所、咨询监理公司及甲方人员;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从事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划、工程过程和质量控制及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的设计院所、咨询监理公司及甲方人员;
关于举办2016国家职业资格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培训认证的通知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防范设计评估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36号文件】精神与原劳动部6号令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全防范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全防范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公司决定举办“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高级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面授培训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1日(5月18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4月20日)
二、鉴定对象
1.从事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划、工程过程和质量控制及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的设计院所、咨询监理公司及甲方人员;
2.安防、系统集成公司和电信实业、通信工程公司的设计、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
3.物业公司弱电维护、管理人员;
4.企事业负责安全防范相关工作的技术或管理人员。
5.希望从事安全防范工作的中、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及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二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二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详细内部报名条件欢迎来电咨询解详情,咨询电话:4008313522)
四、培训内容
通过远程和面授方式精讲《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基础知识》、《二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三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等职业标准指定教材内容。
五、培训目标:
1、对防护对象的不安全因素和防护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勘查现场并做出评估;
2、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防护级别,运用生物、电子、实体等防护手段,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的综合协调措施,制定出系统设计方案;
3、组织工程管理,编制处置预案;
4、制订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训练和督导技术人员安装和维护系统。
六、证书颁发
经培训合格者可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将获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备注: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安全防范评估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