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
时间地点:2014年4月2日-4月3日 唐山市
课程费用:1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培训证书、授课期间午餐等,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如需安排食宿,主办单位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课程对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认证证书:
经培训后颁发培训证书(带国徽)。网上注册、全国通用,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请学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寸证件照2张,提前邮递或现场报到时交至会务组。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企业用工影响
1、当前的法律环境对劳务派遣的限制与要求:
1) "三性"岗位如何界定,如何操作?
2) 超范围、超比例的劳务派遣用工如何处理?
3) 对同工同酬的理解与把握?
4) 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如何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
2、 现阶段企业的应对思路以及解决方案的设计:
1) 变更依据、形式以及变更程序的选择与设计?
2) 转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员工工资、保险、经济补偿金、同一单位工作时间如何妥善处理?
3) 两年的过渡期内,企业如何通过转签、业务外包来实现平稳过渡?
……
3、企业如何建立与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多元化用工解决方案,实现灵活用工?
4、如何做好招聘录用与试用期管理
每年的三月份是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月份。众所周知,招聘、试用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入口,如何把好入口关,对用人单位非常重要。
1)招聘录用管理的法律依据?招聘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2)招聘公告的制作注意哪些问题?人员甄选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3)背景调查时的注意事项?体检安排在何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4)录用通知书如何设计?录用通知书是否可以撤回?什么情形下可以撤回?
5)试用期管理主要法律依据 ?试用期录用条件如何设计?
6)试用期管理流程如何设计? 试用期期间如何考核?
7)对试用期员工有哪些特别管理?发生病假、医疗期如何处理?
8)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如何把握?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风险管理
1、招聘与入职风险预防与控制
2、在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3、“三期” 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4、违纪与怠工员工管理
5、离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6、劳动争议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7、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8、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风险预防与控制
主讲专家:
李老师 专职讲师,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王老师 专职讲师,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案例式视频教学法律系列课程制作人,国家CCAA注册审核员。
邱老师 专职讲师,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苏老师 教育课程总监、首席讲师,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