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时间地点:2014年4月8日至4月9日 沈阳市
2014年4月26日至4月27日 海口市
课程费用:1680元/人(含学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培训期间午餐),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如需安排住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课程对象: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认证证书:(如需办理证书费用为800元/人)
经培训后颁发培训证书(带国徽)。网上注册、全国通用,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请学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寸证件照2张,提前邮递或现场报到时交至会务组。
培训背景:
企业员工关系管理过程中,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相当于“法律准绳”,一部有效且实用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扩大企业的用工自主权,构建和谐员工关系,反之一部无效或无用的规章制度常会诱发劳动争议并成为企业败诉的直接原因。可见,要想理顺员工关系,真正实现员工关系管理的和谐、稳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与合同协议的有机衔接就都显得非常重要。然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依然存在着制度缺失、或繁杂而无用的情形,这给日常员工关系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本次培训将结合大量实际案例,从法律角度及企业实际操作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及相应的应对方案,在法律框架内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双重利益。
当遇争议时我们如妥善处理与员工的争议,如何正确地贯彻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如何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妥善地解决劳动争议,如何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如何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资源整合的优势,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加大仲裁办案力度,提高争议处理技巧和效能,提供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解决方案?
培训内容:
课题一、规章制度的制定
课题二、员工岗位异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课题三、社会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课题四、劳动合同条款设计
课题五、员工离职管理与经济补偿金管理中的风险及控制
课题六:职工奖惩与工伤、违纪员工的处罚及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
李 丹 教育专职培训师,高级执业律师,高级咨询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苏建伟 教育课程总监、首席讲师,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