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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同期资料准备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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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24159 时间:2009年06月11日-12日 讲师:董为众 地点:北京
学习费用:380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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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权威专家与您探讨:最新纳税调整、同期资料准备、转让定价风险防范等

各企业单位:

关联交易之间的转让定价是企业控制税收成本的常见方法之一,特别在跨国交易之间应用广泛。关联交易的特殊安排,有效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制度的差异,为企业节约了税收成本。许多跨国公司以及内资公司已把转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性税务筹划课题和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关联交易也成为税法领域一个日益重要且饱受争议的问题,各类国际反避税机制及各国税收相关法律对关联交易的规制越来越严格,企业面对的因转让定价产生的风险日益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8日发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简称“《办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规范了企业的关联交易税务处理,并首次将同期资料的准备要求纳入中国反避税的法律体系。该规定事关在华企业的财务运作、税收风险管理等重大事宜。其中,“同期资料管理”和“关联交易定价调查及调整”是纳税人高度关注的内容。

为帮助各企业积极应对《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效进行特别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合理安排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处理好在华分支机构与国外管理企业之间的协调关系,我们特邀国内、国外税务法律事务专家,特在北京、上海两地举办本期培训。本期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并期待您的参会。

一、时间地点 2009年6月11日-12日,北京市( 10日全天报到)

2009年6月9日-10日,上海市(8日全天报到)

二、主讲专家

董为众 先生:美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关联交易管理专家。为众咨询公司(Sun Consulting Co. LLC)创始合作人。曾就职于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全美第二大世界储蓄银行等多家知名机构。熟悉美国、日本、欧洲主要国家税制,精通包括联邦税、州税、涉外税、以及境内外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政策。董先生亲自策划了多起重组及购买等商务活动。曾担任UT斯达康通信公司,OmniVision科技公司等国内知名公司税务方面的顾问。

张 颖 律师:资深税法律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北京律协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著名企业税法讲师。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过数十场税务实务培训,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三、参会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四、课程内容:(详见附件)

五、研讨方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六、特别提示:此课程由企业经营者与财务管理者一同参训效果更佳。

七、内训服务

准时高效整合最权威顶级的国家部委及地方财税官员、专家资源是我们的核心优势!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企业,我单位特于2008年推出系列核心精品内训课程,不受时间约束、不受人员限制,省钱省时的培训成本、有效实用的培训内容、经验丰富的权威专家,完全依据您的需求开设的培训专题,具体欢迎您来电咨询!

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同期资料

准备操作实务培训课程内容

第一天

上午:8:30-9:00 签 到

上午:9:00-12:00 关联交易定价 主讲:董为众 先生

1.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2. 世界各国通过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竞争

3. 美国转让定价概况——美国有形和无形资产转让八种计算交易价格的方法。美国有形资产转让5种方法,即3个交易基础方法和2个利润基础方法组成:

①.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

②.再销售价格法(“RPM”);

③.成本加成法(“CPM”);

④.可比非受控交易法(“CUT”);

⑤.可比利润法(“CPM”);

⑥.利润分割法(“PSM”);

⑦.成本分摊协议法(“CSA”);

⑧.其他方法(Unspecified Methods)。

4. 中国转让定价和方法

①.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

②.再销售价格法(“RPM”);

③.成本价成法(“CPM”)

④.净交易利润法(“TNMM”);

⑤.利润分割法(“PSM”);

⑥.成本分摊协议法(“CSA”);

⑦.其他方法(Unspecified Methods)。

5. 最佳方法选择和使用——无论何种方法必须要满足“最佳方法(适用中国)”。

6. 可比性分析——决定可比性因数

7. 成本分摊协议(“CSA”)

8. 预约定价安排(“APA”)

中午:12:00-13:30 午餐、休息

下午:13:30-17:00 转让定价与外国关联企业协调 主讲:董为众先生

9. 外国母公司转让定价策略

a.全球考虑

b.税务及非税务考虑

c.资金流向考虑

10. 中国分(子)公司定价

a.一般无条件接受总部安排

b.对总部转让定价策略不明确

c.财务与税务之间协调

11. 中国分(子)公司转让定价对母公司的影响

a.外国母公司转让定价相应调整

b.税务申报影响(amendments)

c.外国税务局对母公司重新调整

d.转让定价调整惩罚

e.财务报告风险(FIN 48)

f.政府间协调(competent authority)

12. 预约定价安排(“APA”)

a.单向预约定价安排

b.双向和多向预约定价安排

c.安排消除不确定因数

下午:18:00-19:30 晚宴(暂定)

第二天

上午:8:30-12:00 关联交易定价和关联企业的法规释义 主讲:张颖律师

1、国家税收管辖权及OECD转让定价指南

2、中国反避税发展及当前举措

3、特别纳税调整各环节衔接

4、同期资料准备的法律意义

5、同期资料准备的难点及对操作者的水平要求

6、预约定价安排及成本分摊协议的意义及制作技巧

7、关联交易资料的法律责任

中午:12:00-13:30 午餐、休息

下午:13:30-17:00 同期资料准备 主讲:董为众 先生

1、同期资料准备

2、组织结构——公司全球整体结构

3、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关联方的生产经营

4、关联交易情况——包括财务记录和申报方法

5、可比性分析——同上

6、转让定价方法选择——最佳方法

7、公平正常交易范围(Arm’s Length Range)

8、涉外关联方使用的方法

9、成本分摊协议同期资料——在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应准备和保存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无论成本分摊协议是否采取预约定价安排的方式,均须在本年度的次年6月20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10、同期资料实例解说

下午:17:30-17:30 现场答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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