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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员工跳槽、辞退管理技巧及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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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23337 时间:2009年11月21日-21日 讲师:方老师 地点:上海
学习费用:128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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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监、企业法律顾问及、劳动法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员等人士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员工跳槽、辞退管理技巧及风险控制

●背 景

员工频频跳槽,引发大量劳动争议,由于对员工跳槽管理不当导致企业在劳动仲裁、诉讼中败诉的风险现实的摆在HR的面前,作为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当您遇到仲裁案件,您将如何处理?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管理跳槽员工和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管理跳槽员工、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甚至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下,工资、工时及加班费成为劳资管理领域最热门、最敏感的话题。随着建设“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政府不断提高劳动保护标准,导致企业用工成本的提高。于是,通过加班的方式延长工时,减少员工人数,成了众多企业采取的应对策略。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则对加班感到不满,由于加班费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呈逐年上升之势

●研讨内容

一、企业管理员工跳槽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

1、误区一:员工辞职需经单位批准

2、误区二: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扣留档案、留置工资、奖金或者不办理退工手续等手段来制裁员工

3、误区三: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4、误区四: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误区五: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6、误区六:为了减少加班费支出,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费的金额

7、误区七: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只能保护60天

8、误区八: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

9、误区九: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

10、误区十:竞业限制补偿金随工资一起发放

11、误区十一:离职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

二、企业辞退、裁减员工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

1、误区一:员工违纪即辞退

2、误区二:考核末位即淘汰

3、误区三:只要在试用期就可以随便辞退员工

4、误区四: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即作辞退处理

5、误区五: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偿工龄补偿金即可辞退员工

6、误区六: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除合同

7、误区七:员工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8、误区八:随意以情势变更为由与员工解除合同

9、误区九: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辞退

10、误区十:协商解除无协议

三、如何灵活运用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

1、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的相互关系

2、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在离职员工管理中的正确运用

四、劳动合同法最新立法及对企业员工跳槽、员工辞退管理工作的影响与应对技巧

五、典型案例分析、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主讲专家

●方老师

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业政策指导办顾问、MBA、经济师、现任某跨国(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管理高级顾问、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指定教师,长期从事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咨询与培训。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跳槽防范管理、裁员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用工成本控制、改制重组、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在多家知名跨国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具有多样化的企业管理运作和培训咨询经验。近期受邀任以下企事业和学校培训主讲:卢湾区劳动保障局、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公司、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紫江集团、龙头集团、百联集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

【时 间】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9:00—16:30)

【地 点】上海中小企业总会(大木桥路108号)

【费 用】12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茶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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