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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部物业管理师资格认证(二级)高通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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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14465 时间:2008年02月24日-30日 讲师:专家 地点:广州
学习费用:268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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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等级:

物业管理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一次性通过 无须第二次再考 2月开班 通过率有保障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人员(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培训对象:培训对象:

1、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的人员,及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人员;

2、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士。

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师 2680元/人 ◆助理物业管理师 1680元/人

以上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辅导资料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费、报名费)

考试与证书: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命题统考,考试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2008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18日。考试分为知识测试(90分钟)和技能测试(90分钟)两部分。

报名资料:

1、本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张;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3、近期大一寸的免冠黑白照六张; 4、物业公司任职证明(加盖公章)。

讲师介绍:

在线报名:

客户报名咨询:020-39971893     400 60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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