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
| 课程编号 | 开课日期 | 地点 | 培训天数 | 选择报名 |
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
为了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2006年上半年首次试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统考,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报名人员范围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各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师: 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资格证书: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学员可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是无需年审的资格鉴定证明,全国通用及终生有效,具有优先工种和招调免考的效力。
◆培训特色:注重实操,最新案例,特色授课,打造行业精英。
◆认证程序: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培训班——通过国家劳动部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授课时间:额满开课,现已接受报名,学员名额限45名。
◆收费标准:
国家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6800元/人。
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9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