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2013年下半年新财税法规解读与运用(经典)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4-02-18至2014-02-18 在 广州

学员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及财务人员等

费  用: 600元

【培训对象】

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及财务人员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培训时间】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上午9:00—下午15:00

【培训地点】广州远洋宾馆(广州环市东路412号,区庄立交旁)

【培训费用】¥600/人(含讲义、午餐、点心)

【培训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者、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及财务人员等

【培训形式】趣味问答、互动交流、案例分析、专业建议

【学员人数】50人以内

【培训收益】

自2003年开始,每半年一次的新税务政策分析成了财务人员的好朋友,好帮手,理道专业人员的全方位搜集,深度分析、总结、归纳,从企业的角度,从实用的角度为企业解读最新的税务政策。

伴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顺利召开,中国的经济结构面临新阶段的转型和调整。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上海自贸区的试点、商事登记改革以及服务贸易外汇改革等一系列改革都会为企业带来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参加理道每半年一度的新法规讲座,可以及时更新税务知识,及时应对税务环境的最新变化。

届时,将会公布2013年十大税务新闻,十大税务政策,十大税务动态。

【培训提纲】

第一部分:专题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进展分析

1.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适用11%税率

2.明确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

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营改增”五项具体征管问题

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营改增”试点发票开具问题

5.明确营改增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6.明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相关问题

7.明确营改增纳税申报要求和税收征管事项

8.明确营改增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相关规定

9.明确营改增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的相关事项

10.两部门发文规范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原规定废止

11.广州国税: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实行按季申请、按季预拨、按年清算

12.广州国、地税:明确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事项

服务贸易外汇改革

1.9月1日起,对外付汇办理“税务证明”改为“税务备案”

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无需审单

3.广州国税:9月1日起,启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4.广东地税直属分局:对外支付改为向国税备案,应先到地税代扣代缴税款

上海自贸区投资环境分析

1.国务院:印发上海自贸区方案,扩大投资领域开放

2.明确自贸区资产重组行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3.明确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

4.工商总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工商登记制度和新营业执照方案

5.中国人民银行:对自贸区金融改革试点提出指导意见

6.银监会:对自贸区内银行业监管问题进行明确

商事登记改革

1.广州市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2.广州市:建立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第二部分:2013年上半年最新税务政策分析

一、税收征管政策及其分析

1.调整出口退税申报办法,加强预申报管理

2.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管理的有关事项

3.广东地税:限期申报纳税股权转让所得税

4.广东省: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

5.广东国税:严格执行增值税减免税管理

6.8月1日起,向国税申报缴纳文化建设费

7.广东国、地税:明确我省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8.确定向职工出租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营业税的范围

9.明确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开具问题

10.公布增值税普通发票新的防伪措施

11.广东国税:明确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12.明确享受安排待遇的香港居民身份认定及相关程序

13.11月1日起,实施《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

14.明确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二、最新流转税政策及其分析

1.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增值税和营业税

2.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抵扣试点9月扩围,各地可自选试点行业

3.明确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的计算问题

4.精料补充料属于“配合饲料”,免征增值税

5.输水管道的进项税额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6.无偿赠送煤矸石按规定需要征收增值税

7.明确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的征免管理

8.明确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9.保险保障基金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

10.纳税人销售自产光伏发电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11.与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12.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

13.广东省:向农村供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14.广东国税:广东电网公司执行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15.纳税人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行为,暂不征收营业税

16.进一步明确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其分析

1.“将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可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2.明确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3.明确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

4.进一步细化技术转让所得的减免范围

5.向庐山地震灾后重建捐赠可全额税前扣除

6.4家机构获得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7.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四、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其分析

1.2014年1月1日起,年金可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2.深圳地税:调整临时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个税最低核定征收率

五、最新地方小税种政策及其分析

1.国税总局: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2.广州地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暂时不变

3.广州地税:明确2013年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问题

4.广东省: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

5.房改房未办土地过户,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个人住房用地政策执行

6.广东省: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

第三部分:外汇管理政策变化分析

1.国务院: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2.中国人民银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

3.国家外汇管理局: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

4.国家外汇管理局:规范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

5.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第四部分:工商投资管理政策变化分析

1.工商总局: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2.明确《中西部外资目录(2013年修订)》的具体事项

3.商务部:规范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

4.商务部:确定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范围

5.商标局:明确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地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受理要求

第五部分:其他相关新政策

1.广州市:明确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条件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培训讲师】曾建斌老师

财税管理实操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山大学总裁班、EMBA班、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MBA班、CFO班客座教授,曾在著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研究会计审计和税务筹划,具有二十多年的企业财务管理咨询经验,主要从事财税咨询和培训业务。曾老师的授课特点是:实务、实用。曾老师为几百家著名企业提供过咨询和培训服务,出版的专著和培训VCD在全国畅销。

【讲师介绍】

        ▓▓▓▓▓▓▓▓▓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4-02-18至2014-02-18广州 举办的 2013年下半年新财税法规解读与运用(经典)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

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文档生成:http://www.chinacpx.com/word/<%=wsid%>.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