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立法修改稿(草案)解读暨用工策略新调整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2-11-26至2012-11-27 在 昆明
学员对象:各企业高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费 用: 1680元
【培训对象】
各企业高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10-11日济南 2012年11月12-13日沈阳市 2012年11月14-15日武汉市
2012年11月14-15日大连市 2012年11月17-18日长春市 2012年11月17-18日海口市
2012年11月19-20日成都市 2012年11月21-22日天津市 2012年11月21-22日重庆市
2012年11月23-24日北京市 2012年11月24-25日贵阳市 2012年11月26-27日昆明市
2012年11月29-30日西安市
培训费用:
每人1680元(含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资料费、午餐),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对象:
各企业高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培训方式:情境学习+讨论质疑+互动交流+讲师解析+实战演练+讲师总结
课程特色:我们的讲师授课不是传统的“说教式”,而是给大家“方法论”,回到公司就能用;
培训背景
由全国人大法工委主持起草的《<劳动合同法>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3月底形成,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相关部委、专家的修改意见。作为全国人大立法通过的法律,施行仅短短4年就要修改,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少有的!
《劳动合同法》为什么修改?修改什么内容?它将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企业须预先作好哪些应对措施?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对过劳现象的法律干预。规定的核心内容是预防“过劳”,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等,并维护劳动的尊严、劳动者的尊严。企业如何合法地运作?
企业用工方式有哪些?什么样的岗位选择什么样的用工模式?公司如何申请不同工时制的用工方式?部门提出用人需求时,我们真的需要招聘吗?用工主体是否具备用工资格?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对企业用工有哪些影响,如何规范管理“三期”女工,如何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随着《社保法》的颁布,国家拟强制企业缴纳五险,国务院法制办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即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新的法律法规陆续开始实施,对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如何应对新法律法规的新挑战呢?
工资是劳动关系最实质的核心问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工资条例》有望近期出台,条例从工资决定方式、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对工资管理问题进行了规范。
如何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提供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解决方案;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如何节省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课程大纲:
课程一:<劳动合同法>修改方案对企业用工影响,如何在新形势下防范用工风险
1、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简稿解读
2、拟修订条文对企业用工有哪些影响,企业如何应对?
3、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工资、休假、工时及加班工资的管理;
4、何谓特殊工时管理?新条例(草案)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5、违反新规定的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如何防范。
课程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对企业用工有哪些影响,如何规范管理“三期”女工,如何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新内容,及如何规范管理女职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不同规定,违反规定企业的法律责任。
3、新形式下如何规范管理“三期”女工。
课程三:薪酬与考核制度设计
1、薪酬制度和结构的设计;
2、薪酬发放和对员工管理的特殊调控功能;
3、考核制度的设计;
4、考核制度的执行及其如何与薪酬挂钩;
5、绩效考核与末位淘汰。
课程四:《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背景下的工资、社保、个税风险控制及人力成本筹划
1、社会保险的特性;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4、《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背景下人力成本的筹划。
课程五:企业裁员、减薪、安置方案
1.裁员的条件、程序、注意事项、风险分析及防范;
2.裁员的法律禁止与限制;
3.裁员中的法律误区;
4.违法裁员的法律后果。
课程六:员工加班及休假管理
1、加班加点的法律限制和例外;
2、加班加点时间的界定和加班工资的 计发;
3、带薪年休假;
4、其他假期及待遇。
课程七:劳动合同条款设计
1、必备条款的种类、设计技巧及范例条文
2、约定条款的种类、设计技巧及范例条文
课程八:规章制度的制定
1、规章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法律事项。
2、有效规章制度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
3、争议发生时,如何弥补制度公示缺陷;
4、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问题;
课程九:职工奖惩与工伤、违纪员工的处罚及风险防范
1、职工奖惩制度的设计与执行;
2、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解除、终止;
3、对违纪员工处罚应注意的问题。
讲师介绍:
范战江:著名劳动人事专家,原劳动部劳动争议处处长,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苏建伟: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法学硕士。
何楚非:世界500强企业卡夫公司中国区员工关系经理,高级劳动人事专家。
杨毅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李 丹:执业律师,高级咨询师,有多年在外企、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公司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法律培训经历丰富。
王 燕:人力资源岗位胜任力系列课程制作人,在外企、民企有过十余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培训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等职务。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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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2-11-26至2012-11-27 在 昆明 举办的 《劳动合同法》立法修改稿(草案)解读暨用工策略新调整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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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