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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及因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的十大法律风险实务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2-03-02至2012-03-04 在

学员对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单位相关领导、招标办、市场部、合同部、法学界人士等均可参加

费  用: 2200元

【培训对象】

建筑房地产业企业单位相关领导、招标办、市场部、合同部、法学界人士等均可参加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时间地点:

2012年03月02-04日(02日为报到日)西安

2012年03月30-04月01日(30日为报到日)昆明

2012年04月20-22日(20日为报到日)重庆

课程费用:学习费用2200元/人,不含证书费。

学习对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单位相关领导、招标办、市场部、合同部、法学界人士等均可参加。

课程背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1年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

随着我国政府对建设领域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也不断加剧,而建设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风险防范”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并逐渐成为企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同时对我国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国建筑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其中不少是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集中反映在中铁建设麦加轻轨项目的巨亏和上海施工现场的11.15大火致58人死73人伤的两大案例。已经在国内建筑市场上使用12年的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工商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建的示范文本修订课题组已完成《新版施工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新文本去年年底已经专家评审原则通过,目前正在各界征求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为深入探讨后危机时代建设企业风险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积极谋划应对危机的对策措施,提高投资效益,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及时应对新版合同,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决定举办“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因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的十大法律风险实务精讲班”特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①、应当公开招标项目范围的确定;

②、可以不招标项目范围的解读;

③、虚假招标的形式及法律后果分析;

④、串通招投标行为的界定及法律后果分析;

⑤、干预、操纵招标投标的法律后果解读;

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界定及法律后果分析。

2、强制招标项目范围分析;

3、强制监理项目范围分析;

4、招投标瑕疵与招投标效力问题分析;

①、招标条件不具备与招投标效力问题分析;

②、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限制、排斥投标问题分析;

③、招标程序、时间不合法问题分析;

④、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与招投标效力问题分析;

⑤、围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法律后果分析;

⑥、虚假招标与黑白合同法律后果分析;

5、暂估价分包招标投标与黑白合同问题分析;

6、违规违法招投标的法律后果分析;

①、围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后果分析;

②、虚假招标的法律后果分析;

③、招标无效、中标无效的法律后果分析;

④、黑白合同的法律后果分析。

(二)、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的十大法律风险实务

1、因违法招投标引起施工合同无效是司法解释的新规定,准确判定因招投标违法的两大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应引起高度重视。

2、行为无效与表见代理是施工企业分包合同管理的重点。

3、从上海某涉外工程索赔案看加强履约抗辩权的学习研究,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索赔管理要落到实处。

4、从***三建被索赔3032万逾期违约金,看施工企业注重工期顺延签证和工期延误损失索赔的重要性。

5、落实情势变更规定,加强相应签证,妥善解决履约过程中价格调整矛盾。

6、从***建总被判不承担施工现场人身侵权责任案,看重视隐蔽工程验收的签证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并落实责任。

7、对工程签证、索赔要有全新的认识,尤其是承包人索赔期限的重大改变。

8、加强合同备案管理,高度重视新版合同文本预防黑白合同的特别约定。

9、高度重视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应对对策。

10、新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三)、国家工商局和住建部正在修订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通用条款最新进展师资力量

讲师介绍:

冯小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高级法官

单国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张作智 河北省发改委招标处;

朱树英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课题组统稿人

谭敬惠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总法律顾问

岳小川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业务总经理;

冯志祥 北京建委招标办公室副主任。其他信息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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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2-03-02至2012-03-04 举办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及因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的十大法律风险实务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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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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