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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规,如何进行用工成本筹划&劳动争议预防&职工奖惩实操技能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2-03-10至2012-03-11 在

学员对象:各企业高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费  用: 1600元

【培训对象】

各企业高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时间地点:

2012年2月22日-23日(21日为报到日) 上课地点:南宁市

2012年2月23日-24日(22日为报到日)上课地点:太原市

2012年2月24日-25日(23日为报到日)上课地点:自贡市

2012年2月25日-26日(24日为报到日)上课地点:银川、长沙、

2012年2月25日-26日(24日为报到日)上课地点:福州、石家庄

2012年2月27日-28日(26日为报到日)上课地点:成都市

2012年2月28日-29日(27日为报到日)上课地点:玉溪市

2012年3月8日-9日 (7日为报到日) 上课地点:烟台市

2012年3月9日-10日 (8日为报到日) 上课地点:宜昌、天津市

2012年3月10日-11日(9日为报到日) 上课地点:洛阳市

认证证书:

经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证书》(带国徽)。网上注册、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请学员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寸证件照2张,提前邮递或现场报到时交至会务组。

培训方式:情境学习+讨论质疑+互动交流+讲师解析+实战演练+讲师总结

培训背景:

企业用工方式有哪些?什么样的岗位选择什么样的用工模式?公司如何申请不同工时制的用工方式?部门提出用人需求时,我们真的需要招聘吗?用工主体是否具备用工资格?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由于不专业、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的趋势。

目前,国家拟强制企业缴纳五险,国务院法制办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即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新的法律法规陆续开始实施,对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如何应对新法律法规的新挑战呢?

工资是劳动关系最实质的核心问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工资条例》有望近期出台,条例从工资决定方式、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对工资管理问题进行了规范。

如何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提供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解决方案;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如何节省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培训大纲:

课程一:年终奖设计、发放技巧与企业留人方案的设计思路和操作实务

1、年终奖的制度设计及发放技巧;

2、现行法律对辞职制度的规定;

3、充分利用培训、特殊待遇及新的留人手段设计留人方案。

课程二:薪酬与考核制度设计

1、薪酬制度和结构的设计;

2、薪酬发放和对员工管理的特殊调控功能;

3、考核制度的设计;

4、考核制度的执行及其如何与薪酬挂钩;

5、绩效考核与末位淘汰。

课程三:员工招聘入职中的法律风险

1、招聘录用条件设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3、不在法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4、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

课程四:规章制度的制定

1、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

2、规章制度应包含的内容;

3、规章制度的效力;

4、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要求;

5、规章制度的制作程序;

6、规章制度制作的技术要求;

7、制定规章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8、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后果;

9、规章制度的执行。

课程五:职工奖惩与工伤、违纪员工的处罚及风险防范

1、职工奖惩制度的设计与执行;

2、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解除、终止;

3、对违纪员工处罚应注意的问题。

讲师介绍:

赵济强 某教育特约培训师,高级律师,有十年在外企、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公司担任高级主管的工作经历。

范战江 著名劳动人事专家,原劳动部劳动争议处处长,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苏建伟 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法学硕士。

何楚非 世界500强企业卡夫公司中国区员工关系经理,高级劳动人事专家。

杨毅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周 潮 某教育特约培训师,有十五年在外企、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公司担任高级主管的工作经历,曾先后担任过外企人力资源经理等职。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讲师介绍】

        ▓▓▓▓▓▓▓▓▓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2-03-10至2012-03-11 举办的 最新法规,如何进行用工成本筹划&劳动争议预防&职工奖惩实操技能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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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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