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离职人员的法律管理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0-09-07至2010-09-08 在 上海

学员对象:负责企业员工关系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企业离职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奖惩的管理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招聘经理、法务、人力资源管理者

费  用: 3280元

【培训对象】

负责企业员工关系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企业离职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奖惩的管理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招聘经理、法务、人力资源管理者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一、课程目的和策略: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8年开始实施,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开始逐渐影响到实体经济,在2009年企业可能面临不得不裁员,但裁员方案又面临成本与风险的双重考验,如何能避免不当的规模性裁员引发企业经营管理危机?如何确保不由于不当交接影响到工作进度?如何防止因为流程或规则不当引发的员工离职劳动仲裁……“如何做好员工离职的工作”每当有员工离职,人力资源部门都要面临一个挑战:如何做到既为企业负责,又对员工负责?本次研讨就是通过细化研究相关的流程与可能出现的问题,来减少员工离职可能带给企业的后遗症。

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 当企业要求员工离职

 企业“炒”人必须要具备法定条件

― 员工有过错时的离职安排(重点讲解员工严重违纪时的离职)

― 员工不适岗时(重点讲解试用期离职和不胜任工作岗位时的离职)

― 员工无过错时的离职安排(重点讲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下的离职)

 当企业不得不进行集体性裁员的程序

 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要点

 企业安排员工离职会涉及到的补偿金、赔偿金及违约金

 企业主动安排员工离职时需完成的工作清单

第二部分 当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要求

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企业可以拒绝吗?

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时企业各方应该完成的工作

 员工离职时可能涉及的赔偿

― 签订服务期条款下的员工离职

―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下的员工离职

― 其他情况下的员工离职

 当企业遭遇不正当竞争和企业秘密泄露

 如何有效地进行离职交接

 企业留人政策大盘点

 在员工提出离职的前提下,企业是否有权要求员工无条件提前离开?

第三部分 职工离职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的离职与续签

 比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无固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 劳动力派遣人员的离职

 特殊劳动关系下的员工离职

第四部分 当员工离职进入法律程序

 如何预防劳资纠纷?

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与程序

 企业与员工谈判:个人谈判、工会谈判、通过第三人/机构协调

 劳动争议中企业的举证责任

 劳动争议中企业如何有效地搜集证据

 如何有效地与律师一起解决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程序

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 角色扮演:模拟法庭

讲师介绍

柳晴老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法律谈判;2005年,进入全球培训排名第一的培训公司Cegos,担任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她本人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买卖合同培训、人力资源法律、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及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

在多年的工作中,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等非常熟悉,并曾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

柳老师的培训风格清新自然,逻辑清晰,思路敏捷,同时,她的课程信息量大,强调实用性,通过现场答疑、以及许多实际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参加者解决工作的困惑,提高职业技能,其课程均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

曾接受过柳老师相关课程的主要内训客户有:英国领事馆文化代表处(British Council)、庞巴迪(BombardIEr)、上海日立(Hitachi)、法国欧尚集团(Auchan)、欧瑞康(oerlikon)、百威啤酒(Budweiser)、巴斯夫(Basf)、国旅运通(CITS American Express)、大众汽车金融(VWF)等。

曾参加过Sunny相关公开课的主要课户有:扬子巴斯夫、宝马(BMW)、一汽丰田(Toyota)、空气化工(Air Product)、圣戈班(Saint-Gobain)、西门子(SIEmens)、中国海洋石油(Cnooc)、法国电力(E.D.F)、泛亚班拿(Panalpina)、道达尔石油(Total)、拜耳化学(Bayer)、绫致时装(Bestseller)、中外运(Sinotrans)、爱立信(Ericsson)、通用电气(GE)、强生(J&J)、拉法基(Lafarge)等。

【讲师介绍】

        ▓▓▓▓▓▓▓▓▓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0-09-07至2010-09-08上海 举办的 离职人员的法律管理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

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文档生成:http://www.chinacpx.com/word/<%=wsid%>.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