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深度解读暨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适用高级研讨会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09-10-30至2009-10-31 在 上海
学员对象:1、各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长及主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
费 用: 1580元
【培训对象】
1、各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长及主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研讨内容
(一)、《保险法》及相关内容深度解析
1、新《保险法》的突出特点及主要争议与最终解决办法
2、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及诚信原则法律适用
3、保证保险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法律定性分析及其法律适用
4、保险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保险赔付及代签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表见代理的认定与处理
5、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分析
6、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与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赔偿
7、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务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8、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之间的本质区别
9、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与不可抗辩条款争议中的法律实务
10、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的拓宽
11、监管机构对保险失信行为的处理及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及监管
12、互动:新《保险法》从颁布到实施近半年中的热点问题
(二)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适用相关问题解析
1、司法解释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及基本原则
2、新旧法衔接及过度过程总的相关问题
3、保险法司法解释与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衔接与区别
4、保险法实施前的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解析
5、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等问题法律适用
6、民事法律责任的确定与责任保险合同的保险赔偿
7、保险金的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相关问题适用
8、保险合同终止、解除相关问题法律适用
9、保险合同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拟邀请专家
宫邦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 ,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专家
吴庆宝 北京司法局副局长,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法学教授 ,《保险法》起草小组专家
于海纯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与社会保障法中心主任、法学博士,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讲师介绍】
▓▓▓▓▓▓▓▓▓ 培 训 回 执 表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09-10-30至2009-10-31 在 上海 举办的 《保险法》深度解读暨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适用高级研讨会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
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