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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审判意见精要解析与HR实务操作应用讲座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09-11-12至2009-11-12 在 北京

学员对象:企业领导人、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主管、企业人力资源其它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等。

费  用: 501元

【培训对象】

企业领导人、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主管、企业人力资源其它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一、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1、没有缴纳社保的,仲裁是否受理?

    2、因为没有缴纳社保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生育费用报销,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3、农民工的社保赔偿,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农民工的社保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住房公积金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三、劳动争议仲裁后十五日的起诉期,如何计算?

  四、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五、劳动者长期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又未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长期两不找”,这种情况如何认定?

  六、关于工资支付凭证,单位的举证责任期限有多长?

  七、电子打卡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认定加班的证据?

  八、每天工作七小时,每周工作六天,第六天是否视为加班?

  九、值班是否视为加班,是否有权要求加班费?

  十、单位辞退被撤销后,工资标准如何界定?

  十一、经济补偿金与双倍赔偿金的算法,以及是否受三倍封顶的限制

  十二、2008年之前工龄,员工被违法辞退后,是否可以要求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十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十四、双方协商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时,员工是否有权反悔?

  十五、员工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时,单位是否应当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十六、2008年之前办理北京户口的员工,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现在是否有效?

  十七、侵权损害与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是否有权重复享受?

  十八、发生工伤后,单位与员工达成协议后,员工是否有权反悔?

  十九、2008年之前的规章制度,没有走过民主制订程序的,是否有效?

  二十、没有约定补偿标准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无效?

  二十一、北京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多少?

  二十二、用人单位筹备期间的工作时间是否计为员工的工龄?

  二十三、员工档案丢失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讲师介绍】

        ▓▓▓▓▓▓▓▓▓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09-11-12至2009-11-12北京 举办的 北京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审判意见精要解析与HR实务操作应用讲座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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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文档生成:http://www.chinacpx.com/word/<%=wsid%>.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