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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劳动领域典型案例与热点事件大盘点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24-03-15至2024-03-15 在 深圳

学员对象:

费  用: 4500元

【培训对象】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引:2022-2023国内外大环境

【现实背景】国际挑战:所谓“政治正确”观念与“小院高墙”战略

y “小院高墙”的封杀与倾销:政策与现实两个面向

y 中国企业面对“小院高墙”的生存之道与路径选择

【历史解读】我国半导体兴衰史:“贸工技”与“技工贸”之争

【启示】劳动治理:乱人不乱己 vs 乱己不乱人

y 华为负重前行面对的国内压力

一、德治与法治的融合

【观察】核心价值观凸显德治融入法治的导向

01. 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孝亲与用工管理

y 孝亲引入司法审判:用人单位败诉的“公因式”

【案例一】最高院第三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员工因父病重请

假,请假流程不合规定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案例二】广东高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员工因岳母丧事请假,请假流程不合规定

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案例三】劳动者因家里困难请事假未获批准,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雇的司法认定

02. 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忠信与用工管理

y 忠信引入司法审判:劳动者败诉的“公因式”

【案例一】劳动者要求补发工资不成,网上发帖诋毁用人单位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案例二】员工“拾手机昧下”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案例三】公交司机路口未礼让行人,媒体曝光后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案例四】主播在职期间用小号引流、分流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案例五】以隐蔽方式规避竞业限制被追究违约责任的司法认定

03. 启示

y 道德成为影响判决的重要因素

y 法院公布典型案例意在推广、复制

二、企业的说与做

【观察一】中美博弈下中外企业的取舍与进退

【观察二】国内劳动力市场:传统就业的缩水与新兴就业的饱和

【观察三】企业裁员的说与做

01. 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硬与软

【回顾】任正非:什么时间才是华为最危险的时刻?

y 华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态度:十五年如一日

【案例一】用人单位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降薪,劳动者拒绝后用人单位终止劳

动合同是否违法的司法认定

【案例二】满足应当续签的条件但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难以履行,可否不续签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司法认定

【案例三】劳动者医疗期满未到岗,第二份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司法认定

02. 竞业限制的可与否

【回顾】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有关竞业限制的不同声音

【案例一】宁德时代泛化使用竞业限制引发的争议

【案例二】是否构成竞争关系的司法认定

y 指导案例190号“王某与万得信息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案例三】教培机构员工能否约定竞业限制的司法认定

y 北京法院:宣传“不能”但判决多为“可以”

03. 加班文化与“996”的对与错

【回顾】任正非如何看待“996”

y 知乎热门话题:“为什么有人会认为华为加班是没错的?”

【案例一】人社部、最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放弃加班工资,无效

【案例二】地方法院:放弃带薪休假若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明确,有效

【启示】如何客观看待“奋斗者协议”的法律评价

三、政府的变与恒

【观察】劳动领域体制与民众对华为的不同评价与发展变化

y “体制人”实然形象与民众应然印象的偏差

01. 劳动立法的动与静

【回顾】劳动基准法与劳动法典的立法讨论与底层逻辑

【启示】2022-2023地方劳动争议处理与裁审新口径

02. 司法审查的虚与实

» 末位淘汰

【回顾】近十年末位淘汰司法认定的动态变化

y 最高院2015-2016司法文件给予违法评价

y 最高院2020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只字未提

【案例一】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与王某劳动纠纷案”:考核排名末位不等于不胜任

工作,因末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案例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2期“戴某与台玻长江玻璃公司劳动纠纷案”:末

位解除违法,但末位可调岗

【案例三】2022小米末位淘汰败诉案:改进计划有瑕疵

【案例四】2023广东/湖北用人单位败诉案:考核/调岗依据有瑕疵

» 奖金发放

【案例一】指导案例182号“彭某与南京城建公司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审批流程不影

响劳动者能否获得奖金

【案例二】指导案例183号“房某与大都会保险公司劳动纠纷案”:法院将对年终奖发放

规则进行合理性审查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案例一】上海爱奇艺与张某劳动纠纷案:严格审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与“无

法履行”

» 新业态灵活就业

【回顾】新业态劳动争议的分布特点

【启示】界定法律关系的基本思路

03. 行政执法的强与弱

» “低龄老年人”再就业

【回顾】工人日报:促进低龄老年就业,实现“银发红利”

【案例一】60岁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人社局称不是工伤引关注

【案例二】陕西某医院“男50岁女44岁不续聘”引关注

【启示】中年失业危机 vs 老年再就业

» 压实社会保险关系

【回顾】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稳岗返还资金的专项行动;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与奖励办法

【案例一】追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先由用人单位代付

【案例二】追缴社会保险费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

【启示】社会保险的“中心化”与“非中心化”

四、员工的躺与卷

【观察】美国“小院高墙”实际效果与本国国民性的关系

01. “躺枪”

【回顾】企业取消“996”对员工的实际影响:指令加班 vs 自愿加班

【案例一】员工休息时间回复微信是否属于加班

【案例二】员工累计不服从加班能否视为严重违纪

02. “躺赢”

【回顾】“00后”如何整顿职场

【案例一】上海:“套路应聘”诈骗获利5000余万

【案例二】东莞:劳务中介“空手套白狼”愈演愈烈引发命案

03. “躺平”

【回顾】生育率下降;青年失业率创新高;各地放开户籍管制

» 如何管理“摸鱼”员工

【案例一】国美通报员工上班“摸鱼”引发争议

【案例二】北京:上班时间打篮球被解雇,单位败诉

【案例三】上海:工作时间闲逛、闲聊被解雇,员工败诉

【案例四】山东:校外培训机构员工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手机、跳绳,随意删减课时、

不按要求备课,构成教学事故被解雇,单位败诉

【案例五】员工遮挡办公场所摄像头被解雇的司法认定

【启示】如何防治“勿以恶小而为之”

» “长期两不找”司法裁判的态度变化

【案例一】北京2018:劳动关系存续

【案例二】最高院再审2021:劳动关系不复存在

【案例三】最高院裁定2021:劳动关系中止履行

【启示】北京/江苏/河南/山东/辽宁2023的口径选择

五、法治与德治的界分

【观察】道德可欲性与法治可行性的互动与界定

01. 工伤认定法、理、情的拉扯与界定

【回顾】最高院“严格掌握”“不宜随意扩大解释”的基本态度

【案例一】家属坚持抢救导致超过48小时能否认定工伤

【案例二】家属48小时之内放弃治疗能否认定工伤

【案例三】员工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案例四】职员非工作时间填写课题申报书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案例五】“工人全月无休下班猝死案”用人单位承担30%赔偿责任

【案例六】未请假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案例七】难以确认“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赔付责任

02. 员工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信息保护的博弈与界定

【案例一】企业能否要求劳动者离职后归还工作微信

【案例二】企业自行恢复工作电脑(手机)信息能否作为惩处员工的依据

【案例三】员工朋友圈发布不当信息后快速删除能否解雇

03. 防治性骚扰的风险防控与责任界定

【回顾】指导案例181号“郑某与霍尼韦尔劳动纠纷案”:

【案例一】上海青浦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之三:“林某与某物流公司

劳动纠纷案”:如何认定性骚扰

【启示】用人单位应对职场性骚扰是否有“标准答案”

董保华先生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保华律师

【讲师介绍】

董保华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董保华先生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董保华先生作为首批通过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律师执业年限已达30年,先后被著名法律评级机

构钱伯斯专业评审机构评选为2012年及2014年亚洲劳动法领先律师,在钱伯斯发布的《亚太

法律指南2015》、《亚太法律指南2016》、《亚太法律指南2017》中,被评选为中国区劳动

法专业律师第一人,获得“业界贤达”的殊荣。在钱伯斯发布的《亚太法律指南2018》、《

亚太法律指南2019》、《亚太法律指南2020》《亚太法律指南2021》《亚太法律指南2022

》中,被评选为中国区劳动法专业律师第一人,获得“业界元老”的殊荣。在“中国人文社会

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中,2015年列“行

政法及地方法制”第一位,2017年列“人才学与劳动科学”第一位。

董保华律师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各类疑难案件,执业以来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达数百起,同时

协助公司处理众多大型人员安置项目并收获颇多好评。作为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的首席专家,指

导并帮助全所律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劳动法法律服务,受到了客户的一致肯定。

董保华先生长期参与众多国际诉讼与大型国际纠纷,并就劳动法领域的各种问题撰写法律意见

书及担当专家证人,并获众多好评。

董保华先生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是劳动合同法大

讨论中南方观点的主要代表者。董教授还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和各社会公益团体

的讲座及培训,对劳动关系中所产生的疑难问题给予深刻的剖析、指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董保华先生于1987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1000余

万字,出版著作30余本,在法学、劳动科学方面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00余篇并超

过40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同时,还主持或参与近百项司法部或上海市有关部门的研究

课题并多次获奖。参与了美国、荷兰、加拿大等20多项各类国际项目的主持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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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24-03-15至2024-03-15深圳 举办的 2022-2023劳动领域典型案例与热点事件大盘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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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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