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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士薪社税筹划与合规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23-11-02至2023-11-02 在 深圳

学员对象:企业老板,企业HR,薪酬管理者,财务,法务,外籍高管等相关管理人员。

费  用: 3500元

【培训对象】

企业老板,企业HR,薪酬管理者,财务,法务,外籍高管等相关管理人员。

【课程收益】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的人才引进一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外籍员工数量的不断增加,个税问题逐渐成为一个涉及雇佣、薪酬、社保、外汇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与过去十年不同的是,当前经济下行,越来越多的企业调整发展策略,开始追求精简,把目光聚焦在架构优化、成本控制上。从“千里缘分一纸签”到“无奈之下的和平分手”,如何优化拥有多处合同的外籍员工?如何减少两地工作的成本?外汇操作如何实施?个性化的社保缴纳如何实现?等等问题成为如今新形势下的突出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合规性,成为了企业和相关从业者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

为了帮助企业和相关从业者在处理外籍员工个税的合规与筹划等问题时更加明晰,同时掌握合适有效的思路和典型问题的处理方式,PEO特别邀请了知名税务专家张少云老师(Bolivia)和薪社税专家老徐(Salas),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历年来外籍人士个税筹划课程为核心,通过互动性讲解、全新内容升级等方式,为听众提供全面深入的分析。同时,以模拟案例展开讨论,传授如何在企业重组或调整下提前做好准备和筹划,减少未来不确定性的风险,确保合规性。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日常筹划和管理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个税筹划与合规

非居民\无住所居民哪一个更好?居民非居民相互转化下的分析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在境内的工作天数与发薪方式什么情况要交税?如何免税?

本地雇佣的境外人士的个税处理

境外所得与境内所得的概念澄清

外籍人士境内多处所得的个税问题讲解

籍及港澳台人士的社保、八补贴、商业保险等相关个税问题解析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在何时申报?如何申报?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境内连续居住“满六年”计算?如何规避?如何清零?

住所个人涉及高管、董事身份的,新政策下有哪些区别?

双边税收协定相关问题讲解

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与税务规则

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如何影响外籍及港澳台人士个税?

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的认定

适用税收协定的备案要求

内地和香港两地发工资可能出现的双重征税问题

双重征税的税收抵免情况

面向境外人士的区域个税优惠政策

粤港澳大湾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横琴、南沙特殊个税优惠政策讲解

当前及未来海南自贸港个税政策解析

关键风险规避与合规要点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派遣劳务与常设机构认定风险讲解

避免双重征税的要点解析

CRS与情报数据交换

逾期未申报的相关罚则与风险规避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社保管理

境外人士在境内的社保缴纳是否强制性要求?

什么情形下可以豁免缴纳社保?是否可以只缴纳单一险种?

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是否可行?有什么具体要求?

针对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的社保政策是否全国一致?

薪社税实操问题讲解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提前离境社保账户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提前退休?退休时未缴足15年怎么办?退休后是否可以在内地就医?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享受海南、横琴、南沙等区域个税优惠政策有什么关键要点?

境外人士如何取得纳税人识别码?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可以可申请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吗?

外籍及港澳台人士取得劳务报酬是否可以享受“八补贴”优惠?

其他薪社税问题讲解

政策延续后相关问题讲解

八补贴政策的适用性问题

全年一次性奖金与数月奖金

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

第二部分 重组和调整

此部分内容将以案例讨论形式展开:

案例1:

香港人David,香港公司派驻深圳公司任部门高管,与两地公司均签有劳动合同,月薪香港公司发放5万元港币,深圳公司发放2万元人民币。现深圳公司以部门撤销为由,希望与David解除劳动关系。

问题:

David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应按什么标准计算?

如果有经济补偿金,是否免税?免税额度多少?

David取得的离职薪酬与补偿金应如何汇出至香港?

David在境内缴纳的社保应如何处理?

案例2:

香港人Shirley,在广州任公司高管,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月薪全额由广州公司发放并缴纳社保公积金。现广州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希望与Shirley将劳动合同转成顾问合作协议。

问题:

Shirley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经济补偿金,是否免税?免税额度多少?

假设Shirley同意顾问协议,后续取得收入她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继续购买社保和公积金?

如果不继续购买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并汇出境外?

【讲师介绍】

张少云 (Bolivia Cheung)

张少云在中国税务和商业咨询方面有二十多年的经验。她自1996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部,八年内进升为合伙人,在毕马威中国工作了十五年后,她选择于2011年从税务合伙人角色退休,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投入企业培训、教育、慈善活动以及独立咨询工作并完成她第二个硕士学位,实践哲学硕士。她曾长驻广州和上海超过八年,这段日子令她更能以实务角度出发解决客户的税务问题。

张小姐现时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中国智库成员,香港职业训练局会计训练委员会研讨会工作小组委员,香港政府香港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客户联络小组委员,澳门大学、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客席讲师。2004-2016年为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并于2009-2011年度任ACCA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主席,2012年至2016年为苗圃行动(香港的一家慈善团体)董事局副主席,2016年起为南宁市苗圃行动华光女子高中的理事会理事。

徐阳(Salas、老徐)

税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老徐是知名的企业薪税专家、灵活用工专家,社税改革政策研究知名讲师、顾问。

他在咨询、培训行业有近20年的经验,历经国企、民企、外企的管理岗位。参与并领导过用工成本优化、转型升级等众多企业咨询落地项目。对灵活用工、人力成本优化、薪税合规有丰富的经验与系统的方法论。他率领团队举办过近千场专业会议与培训课程,服务过近千家跨国公司。

他的专栏《薪税合规》被业内人士评价为社税改革研究应对的必读材料。他还是专业人力资源资讯网站HR730.COM的创办人,中英双语政策法规期刊《中国雇佣观察》CEW.HK的创办人。

曾任:《薪税师》课程领衔讲师、《得到》锦囊签约专家、ACCA个人所得税课程授课讲师、加速商学院授课讲师、招聘兄弟会授课讲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签约讲师。宝安人社局、南沙人社局、番禺人社局授课讲师、签约专家,深圳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

目前是独立的“薪税、用工合规顾问”,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本增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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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23-11-02至2023-11-02深圳 举办的 新形势下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士薪社税筹划与合规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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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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