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09-07-26至2009-07-26 在 上海
学员对象:有兴趣者
费 用: 1400元
【培训对象】
有兴趣者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
一、 民事主体论
1. 法人与法人的投资人的关系
2.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3. 法人与法人的工作人员(雇员)的关系
二、 民事法律行为论
1. 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2. 关于意思表示
2.1欺诈的民事行为
2.2胁迫的民事行为
2.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2.4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5意思表示之歧义
3. 关于行为内容的合法
三、 诉讼时效制度
四、合同制度
1. 合同的订立
2. 合同的具体内容
2.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2标的
2.3数量与质量
2.4价格或酬金
2.5履行期限、方式、地点。有约定,从约定
2.6违约责任
2.7争议解决的方法
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3.1合同的主体变更
3.2关于债的转移
3.3合同的解除
五、担保制度
讲师 张 骏
擅长领域 民法总论 人身权法 物权法 债权法 合同法 担保法继承法 商法概论 侵权行为法
特别经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民商法特聘教授上海本原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特聘培训师上海同济大学进修学院
特聘教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参加诉讼案件代理
曾培训企业
上海宝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集团公司、上海豫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公司、上海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授课风格 语言犀利,思路清晰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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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09-07-26至2009-07-26 在 上海 举办的 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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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