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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个人信息法最新法律规定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及风险防范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21-10-22至2021-10-22 在 上海

学员对象: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企业法务人员、合规从业人员以及对个人信息保护及实践热点问题密切关注的人员

费  用: 3500元

【培训对象】

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企业法务人员、合规从业人员以及对个人信息保护及实践热点问题密切关注的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一方面,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崛起,对自身价值亦持续迸发主动审视。人工智能的出现突破了以往我们对人类声音、肖像等权益的认识,基因技术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试管婴儿的出现颠覆了传统上对生命的理解……与这一系列的重大科技发展共生的问题就是,它们对生命、身体、健康等人格权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个人信息过度收集、擅自披露、擅自提供、非法买卖等问题日益严重,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有效保护人格权与个人信息,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特设人格权编对此予以保护,开创了人格权保护的立法先河。2021年8月20日正式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彰显了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此外,用人单位往往会在日常管理中接触并掌握员工大量的个人信息,由此很容易在劳动用工的各个阶段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

本课程特邀请到著名法律培训讲师——庞春云,她将站在专业的角度,通过讲解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泄露等热点问题,并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欧盟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大家讲解日常生活及企业运转中可能遇到的人格权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风险以及解决的方案。此外,还将通过案例呈现的方式,深入剖析人格权及个人信息保护中的法律风险,为大家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课程大纲:

引言

案例一、“全红婵”商标抢注被驳回

案例二、科勒卫浴监控摄像案

案例三、徐玉玉电信诈骗案

第一编、概述

一、人格权&个人信息&隐私权;

二、我国人格权&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发展史;

三、区分隐私权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意义;

第二编、《民法典》背景下的人格权保护

一、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

二、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理解与适用;

三、姓名权和名称权理解与适用;

四、肖像权理解与适用;

五、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理解与适用;

六、反性骚扰保护:企业预防及处置职场性骚扰的实操建议;

案例四、悠络客监控摄像案

案例五、实验室泄露用户信息案

第三编:个人信息保护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概述

1、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1)世界各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发展;

(2)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发展;

(3)《民法典》背景下的人格权保护。

2、《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框架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亮点解读

1、个人信息的界定

(1)什么是个人信息;

案例分析:中国Cookie隐私权纠纷第一案

(2)13类个人信息的安全规范

(3)个人信息判定与举例

(4)个人信息与隐私权

2、个人信息处理

案例分析:国内首例“被遗忘权”案

3、个人信息处理的四大原则

4、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5、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三大条件,两大规则

6、法律责任

三、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要点

1、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可收集的“个人信息”范围

(1)可收集的个人信息

(2)如何理解“员工敏感信息”?

2、劳动关系各阶段中的用人信息保护合规风险

(1)前合同义务阶段和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企业招录员工能否收集个人敏感信息?

如何理解招用过程中员工“说明义务”?

员工的“说明义务”与“个人隐私”的平衡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政策)设计的事项和要点

企业背景调查中的个人信息管理与风控

增加劳动合同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2)劳动合同履行阶段

工作场所能否安装监控、GPS定位

用人单位能否调取工作邮箱、企业微信、工作电脑

用人单位能否前往医院核实病情

用人单位能否公告员工的违纪行为

(3)劳动关系结束阶段

3、企业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员工信息管理与风控

4、企业应对措施

(1)公司处理员工个人信息视角

(2)员工利用职权侵犯个人隐私视角

案例分析:顺丰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例分析:雀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5、关于规范员工个人信息管理的相关建议;

(1)正当合法地收集个人信息

(2)“告知 — 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3)考勤方式多元化

(4)慎用GPS对员工进行定位

(5)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个人信息管理制度

四、课程总结及问答环节

授课老师:

庞春云

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资深律师,资深法律培训师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担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协劳动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委员

曾凡新

大成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大成深圳办公室公司与商业事务部副主任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

 一体两翼”领导力模型的版权所有人

 深圳企业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指引版权所有人。

张 陇

副总裁、高级合伙人、高级咨询顾问、中国实力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讲师

擅长从企业管理角度讲解离职员工、问题员工的管理问题。精通国家及各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等,对劳动法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运用到所授课程中。

曾在全国各地主讲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公开课近200场,所授课程主题涵盖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各个方面,授课形式深受学员喜爱。

曾为中煤集团、中国南车、中国北车、中国五矿、现代、中联实业、美邦药业、中医药大学、中国四达、华鼎集团、信元物业、华远地产、正大集团等数百家国内知名企业提供员工关系管理咨询、培训、顾问服务。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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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21-10-22至2021-10-22上海 举办的 人格权&个人信息法最新法律规定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及风险防范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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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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