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21-11-10至2021-11-13 在 重庆
学员对象: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等相关人员
费 用: 2980元
【培训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等相关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纪检监察工作是我党进行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的相继出台实施表明: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精髓要义,从中找立场、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培训学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意识和防范意识,探索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的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研修费用及有关报名事项:
1、A类收费:2980元/人(含培训、师资、场地、资料等费用);
2、B类收费:3860元/人(含培训、师资、场地、资料、证书等费用)。
研修时间、地点:
时间: 2021年09月06日至09月09日 西安市 (09月06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09月15日至09月18日 厦门市 (09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09月26日至09月29日 成都市 (09月26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 北京市 (10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 上海市 (10月2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 重庆市 (11月10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 西安市 (10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 南宁市 (10月2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 海口市 (11月10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 成都市 (12月27日全天报到)
时间: 2022年01月05日至01月08日 深圳市 (01月05日全天报到)
研修内容:
(一)纪检监察相关法规政策解读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思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
(二)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
1.监察法理解和适用的若干重要问题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与落实
3.党纪与国法的衔接与适用方法
4.日常监督与效能监察的方法和程序
5.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流程与规范体系设计
6.国有企业廉洁政治生态建设
7.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
8.“关键少数”的监督问题
9.微腐败、隐性腐败的防范与监督
10.商业行为中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风险防范
11.如何构建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纪检工作创新与效能提升
1.案件线索受理和分析方法
2.谈话、询问的策略与技巧
3.证据收集、获取的方法
4.日常监督、派驻和巡视巡察的综合运用
5.纪检工作中的法律思维方式
6.纪检办案的分类、调查、处置的管理系统建设
7.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8.纪检干部的心理调适与心理解压
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与方法
10.中央八项规定在纪检监察工作的运用
(四)纪检监察职能定位与制度创新
1.巡视巡察工作对象、内容与程序
2.被巡视巡察企业的配合工作要求
3.巡视巡察结果的运用
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机制创新
5.岗位风险管控责任的落实与强化
6.风险预警机制建设
7.国企纪检监察责任分解与责任传导
拟邀请专家:
每期授课讲师将邀请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部门熟悉政策法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长期从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以及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实践教学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和教授。
证书说明:
经培训合格后,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审计师”专业人才技能证书。此证可官方网站查询。根据《职业教育法》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 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需办理证书的学员,请提前将学历证明、身份证及证件照片发电子版至我中心,以便办理证书使用。
【讲师介绍】
▓▓▓▓▓▓▓▓▓ 培 训 回 执 表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21-11-10至2021-11-13 在 重庆 举办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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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