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08-11-19至2008-11-19 在 北京
学员对象:人力资源部
费 用: 780元
【培训对象】
人力资源部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 《实施条例》对哪些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实施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
2、《实施条例》制定的基本原则
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4、什么是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5、劳动者自己不签合同企业应如何处理
6、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须支付两倍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7、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办理补签手续?如何补办?
8、为什么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没有花名册有什么后果?
9、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有什么变化?差别在哪儿?
10、条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做了什么调整?
11、在什么岗位工作的劳动者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2、条例规定不许在合同中再另行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如何终止?
13、合同履行地与单位注册地不在同一地区且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基准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14、试用期工资的下限标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15、企业有权收取的培训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又签订了培训协议,此时合同期限是否需要变更?
17、条例是如何完善合同法定终止条件的?
18、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范围条例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一致,差异是什么?
19、企业给工伤职工支付了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程序都包括哪些?
21、企业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是多少?
22、免除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3、培训协议应当如何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条件?
24、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算?有哪些法定的计算规定?
25、条例对“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是如何解释的?
26、条例对劳务派遣增加了哪些限制性规定?强调了哪些强制性规定?
2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有什么不同?
第二讲:下列问题《条例》没有做解释,在实践中我们应当如何处理
1. 如何定义劳动关系?
2. 第二职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是否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3. 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是否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4. 使用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5.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6. 厂长、经理、是否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谁签?
7. 上级、股东派驻企业的人员是否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谁签?
8.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是否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也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条例的相关规定?
9. 如何证明对方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 双方没签合同,劳动者也没上班,企业在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此时双方可以反悔解除吗?双方签了合同,但合同生效日期没到,劳动者也没上班,企业正在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此时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吗?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11. 补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试用期自何时起计算?
1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可以多次续签吗?
13. 双方可以不签劳动合同而签一个承包合同吗?“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与承包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14. 劳动合同法关于“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与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区别?应当按哪个规定执行?
15. 条例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用工时间。” 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旷工2天又回来了,还属于连续工作吗?他有权利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同样的道理,事假、病假、工伤假…属于企业在用工吗?属于职工是在连续工作吗?他们有权利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16.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办理了终止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也支付了经济补偿,后来企业又重新招用了该劳动者且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次签订属于续签合同吗?以前的工龄还算连续工作吗?还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17. 条例规定“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肯定不给双份,那工作年限还连续计算吗?
18. 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吗?
19. 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合同终止日期吗?自动顺延或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算续签吗?算签订次数吗?
2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当医疗期休满时试用期早过了,企业如何解除?
21. 企业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生病,以身体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这种解除属依法解除呢还是违法解除?
22. 企业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吗?会受到处罚或赔偿吗?
23.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因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也没成立工会,是由企业董事会通过并颁布的,对职工有约束力吗?
24. 企业的规章制度对职工具有约束力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5. 企业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但没有签订培训协议,职工解除合同,企业可以收取培训费吗?
26. 双方签有《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但企业没支付补偿金,协议还有效吗?或企业说:我是没支付补偿金,是要解除协议,你也就不用履行协议了,可以吗?
27.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且合同没变更,今年企业还可以依据原合同的约定收取违约金吗?
28. 招用职工必须调入档案吗?目前关于档案的仲裁请求都有哪些?
29. 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决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吗?
30. 劳动者违反《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吗?职工就违法解除合同了,企业如何处理?
31. 企业对违纪职工现在还可以做开除、除名、辞退处理吗?
32. 职工被拘留或逮捕了,企业可以依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立即解除合同吗?
33. 解除、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如何送达职工才合法?
34. 女职工只要怀孕企业就不许解除合同吗?
35. 职工因医疗期顺延合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合同在顺延期间本人工龄满十年,本人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如何处理?
36.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多次续签固定期限合同吗?
37. 劳务派遣工有工种限制吗?
38. 派遣协议可以续签吗?
39. 同工同酬有具体解释吗?
40. 派遣期间的工龄要算作用工单位工龄吗?
41. 退回派遣工的条件,可以在派遣协议中由双方自行约定吗?
42.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推荐讲师 徐义成老师
个人经历: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曾在劳动行政机关工作二十二年,曾长期专职从事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七年,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处理经验。长期从事劳动法律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劳动法律培训经验,编写并讲授《企业改制与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培训》、《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草案)与现行劳动法律对比》、《聘用合同与人事争议》等大量培训教材及劳动法律课程,在劳动法律培训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现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员持证上岗培训首席讲师。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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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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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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