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新税法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新纳税申报表变化分析与疑难处理高级研修班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08-11-16至2008-11-17 在 厦门
学员对象: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税务官、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法律总监/经理、审计总监/经理,会计主管、涉税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等。
费 用: 1780元
【培训对象】
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税务官、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法律总监/经理、审计总监/经理,会计主管、涉税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各相关单位及会员单位
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起了所有企业的高度关注,因为2008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执行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最新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了重大变化。新表于10月将正式颁布,再加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企业的推广实施,使原来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帐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企业如果不能提前准确地掌握这些差异,并采用适合的帐务处理方法,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或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之间,存在众多新的差异,在2008年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如何界定和处理这些新的差异?运用新会计准则在纳税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在新税法、新准则下,企业如何进行财务核算?如何规避因新法规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如何在今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如何填报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这些都是摆在财务管理人员面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宣传贯彻,使广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税法的有关规定,帮助财务人员了解新准则、新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了解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问题, 解决财务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 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 中国财税政策研究会中国税政网特举办本次培训班,望各单位接到通知积极派人参加。
详细安排见附件(共三页)
附件:一、高级研修班培训安排
二、高级研修班日程安排
一、参加对象:
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税务官、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法律总监/经理、审计总监/经理,会计主管、涉税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等。
二、培训特色: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三、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2008年11月20日-22日 湖南长沙(20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2008年11月15日-17日 福建厦门(15日全天报到)
第三期:2008年11月16日-18日 海南海口(16日全天报到)
收费标准:会务费1780元/人
费用包含(培训、资料、现场咨询、午餐费等等)
费用不含(食宿费,考察费及个人自费等)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重要提示:
1、会后组织代表考察,学员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1、2008年11月8日之前报名者,赠送爱国者1G移动U盘人/个;
2、一个单位组团10人以上参加培训的,赠送领队人员160G办公移动硬盘一个,同时赠送每人爱国者1G移动U盘一个;
五、报名办法:
参加本次大会的同志,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并同汇款凭证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按报名先后预留会议席位与学习资料。汇款方式见报名回执表。报到通知在开会前一周发放。
八、会议安排表
时间地点 主 讲 内 容 拟邀专家简介
11月20日至11月22日 湖南长沙
11月15日至11月17日福建厦门
11月16日至11月18日海南海口
专题一:2008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特殊疑难业务处理
1、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重大变化 ;
2、企业对外投资相关税收政策解析:
3、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和置换相关税收政策解析
4、应税和免税重组税收待遇解析 ;
5、企业资产评估增值与减值税收政策解析 ;
6、关于税收优惠政策中加计扣除方法的选择 ;
7、企业清算税收政策解析 ;
8、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
9、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变化(工资、广告、研发、捐赠、折旧和 摊销等项新标准)
10、派发利润、股息的纳税管理 ;
11、新条例对资产转让、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合并与分立的相关规定 ;
12、关联方交易纳税调整的处理方法与管理衔接 ;
13、亏损、收入的确定与管理衔接 ;
14、新准则下的利润操纵问题及在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利润调节方法 ;
15、2008年重点稽查行业税收风险分析与应对方法
专题二:2008新《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变化分析及填报示范
1、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整体变化解析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重点变化及填写示范
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
填表说明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
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表说明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
表》填写示范;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填写示
范;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填写示范
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填写示范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填写示范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填写示范
附表十一《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写示范
3、《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重点变化及填写示范
4、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重点变化填写示范
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新所得税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
11月20日至11月22日 湖南长沙
11月15日至11月17日福建厦门
11月16日至11月18日海南海口
专题三: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1、关于视同销售的税收政策与会计处理差异解析
(1)新旧税法对视同销售口径的认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与在
建工程管理部门与非生产性机构不再视同销售政策产生的背景)
(2)相关资产历史成本延续计算的分析
(3)税收视同销售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分析(包含会计报告与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制的差异)
2、关于无偿捐赠与“有偿捐赠”的税收政策解析 ;
3、《借款费用》准则与税法差异解析 ;
4、《会计调整事项》与税法差异分析及处理 ;
5、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
6、资产捐赠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 ;
7、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 ;
8、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
9、企业缴纳的各项基金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 ;
10、补贴收入、资产评估增值的差异分析与处理 ;
11、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与处理
12、新会计准则实施中有关所得税政策衔接的重点难点问题
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新所得税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处官员,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制定主要负责人。
魏老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税务咨询师,资深税务专家,对中国税法有很深入的研究,对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等领域有自己独特的和创造性的认识。从事审计、财务、税务工作十余年,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尤其在税务稽查、税收政策研究、涉税实务处理、纳税风险管理与控制、纳税筹划等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获得广泛欢迎和高度好评。;
张春平:纳税风险研究室资深税务专家,CPA、CTA实务首席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CPA应试辅导《税法》主讲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多门税收实务课程主讲人;
【讲师介绍】
▓▓▓▓▓▓▓▓▓ 培 训 回 执 表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08-11-16至2008-11-17 在 厦门 举办的 新准则新税法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新纳税申报表变化分析与疑难处理高级研修班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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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