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高级研讨班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08-10-15至2008-10-16 在 无锡
学员对象: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经理, 企业法律顾问,董事长,经理,行政总监等.
费 用: 2800元
【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经理, 企业法律顾问,董事长,经理,行政总监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国内劳动法顶级专家 常凯 鲁志峰 主讲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高级研讨班
常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是我国劳动法律界的主要开拓者和创始人.
鲁志峰,<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 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知悉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与法律理解、运用误区,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西安阳森、中原油田、中粮集团、人民日报、前程无忧、航天科工集团等大型企事业单位组织并讲授的内部培训,受到一致好评。
荆文,江苏锦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场提供更新后的<劳动合同> <员工手册>以及<培训合同>中英文本以及主讲老师讲稿电子提纲(限本所客户).
课程大纲(若需具体授课内容请来电索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析
实施条例关于连续计算工龄的新理解.
实施条例关于试用期的理解与把握
员工关系管理的热点和难点
到底什么才是法律上规定的出资培训?
竞业限制如何理解?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的解除
薪酬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技巧
保密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加班工资合法巧按排
违约金的新理解
研修时间:
2008年10月15日—10月16日 无 锡(14日全天报到)
参加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经理, 企业法律顾问,董事长,经理,行政总监等.
参加本期研修班每人须交纳研修费2800元(含资料费、下午茶歇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讲师介绍】
▓▓▓▓▓▓▓▓▓ 培 训 回 执 表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08-10-15至2008-10-16 在 无锡 举办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高级研讨班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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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