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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社保、汇算“三位一体”的筹划方略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9-04-20至2019-04-21 在 南京

学员对象: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以及有意提升规划的财务人员

费  用: 2680元

【培训对象】

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以及有意提升规划的财务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收费标准】2680 元/人(含讲师费、教材费等),食宿自理,统一安排!统一开取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名称:服务费)。

【课程背景】

2018 年 8 月 3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个人所得税法,10 月 20 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而使得一些具体的计算和征管规定逐步浮出水面。

随着年底正式文件的下发,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工资按照减除 5000 元后的新税率计算,同时还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4 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使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再加上个人应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居民个人将在次年 3-6 月份期间按年度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税从此迈向了由分类税制到综合税制的重大变革,对公司和个人将产生重大影响。

如何利用这一大好时机,在当下经济下行之际,结合社保基金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最新征管模式的转变,合法合规地利用最新政策保障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让员工享受到新个税法降低个人税负的利益,中税网通过本课程的讲解,让企业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减税政策,打造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最优化。

【课程价值】

1、解--最新政策干货

2、亮--个税规划实招

3、降--社保征收风险

4、升--税务管理水平

【课程亮点】

1、梳理社保基金新政

2、做好个税扣除准备

3、利用减税政策方法

4、重视新政新规应用

【课程大纲】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变化内容与影响

(一)扣除项目的变化:

1、基本扣除费用变化:3500-60000;

2、可在预扣缴时扣除基本扣除费用的所得范围

3、综合所得都能扣除基本扣除费用吗

4、同时兼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能扣除几个基本扣除费用

5、两个以上个人共同取得同一收入,可扣除几个基本扣除费用

(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变化

1、可在预扣缴时扣除专项附加的范围

2、扣缴义务人是否有留存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的法定义务

3、两处以上工资可以扣除几个专项附加

4、专项附加扣除不完的,可否结转以后年度,有无好的规划方式

5、返聘退休人员工资费用能否扣除专项附加

6、非居民个人能否扣除专项附加

7、子女教育费用可否按照子女人数扣除

8、如何认定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三)居民个人的变化:一年到 183 天

1、居民个人判断的标准是“属人”还是“属地”

2、“有住所”和“有房子”的区别

3、境内停留天数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4、旧税法下 183 天的方案在新税法下能否延续

5、超过 183 天全球所得都要在境内纳税吗

6、旧税法下外籍个人的补贴优惠政策如何与新税法的附加扣除政策衔接

7、外籍个人股东免个税的政策是否还延续

8、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的判定——境内所得一定在境内计征个税吗

(四)税目的变化:

1、综合所得是一个税目吗

2、取消“其他所得”会带来怎样重大的变化

3、如何区分“收入”和“收入额”的概念

4、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稿酬所得,如何“打折”计税

5、工资薪金所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6、向自然人采购的货物是否属于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7、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风险

8、员工无偿租赁车辆给企业的独立交易原则

9、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扣除的衔接

10、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变化,新个税法后是否还会延续年终奖的个税政策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变化后的税务风险管理和规划

(一)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风险控制

1、两处以上发放工资,扣缴义务、汇总申报的操作,新旧税法下的变化

2、母公司派遣员工到子公司工作,母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的风险

3、两处以上发放工资的个税简便计算方式

(二)个人出租房屋的风险控制

1、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法定的扣缴个税义务的风险以及操作

2、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的征免以及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

(三)私车公用的风险控制

1、员工报销公用的私家车费用的合理性考量

2、私车公用应注意的几种风险概述

3、私车公用的规划方式

(四)企业资金流向个人的风险控制

(五)差旅费津贴与误餐等补助的风险控制

1、差旅费津贴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式

2、交通补贴、取暖费补贴、通讯补贴

3、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

4、福利费中实物、购物卡、现金发放福利费的个税征管

5、如何理解“个人量化”

6、旅游费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7、年会、广宣费、招待费个税

8、返聘离退休人员

9、按照工资还是劳务费计算个税更合适

10 辞退性福利个税政策的风险点——合同解聘的时点

三、社保征管方式的改变对企业带来的挑战和应对

(一)社保改为税局征收后带给企业冲击的考量

(二)缴费基数的“双基数”和“单基数”

(三)离退休人员工资,非全日制工资等对社保负担不同地区的差异

(四)属于社保基数的范围的项目

(五)从社保基数范围中剔除的项目

(六)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与社保基数的差异

(七)职工书面承诺放弃社保的认识纠偏

(八)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

(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衔接

(十)异地缴纳社保如何办理退休手续、雇佣非全日制员工的法定社保义务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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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9-04-20至2019-04-21南京 举办的 个税、社保、汇算“三位一体”的筹划方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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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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