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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工伤保险条例46问——工伤争议、调解、赔偿与电子取证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6-12-22至2016-12-22 在 上海

学员对象:总经理、工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专员、企业法务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

费  用: 3500元

【培训对象】

总经理、工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专员、企业法务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会议费用:3500 元/人  包括当天的参会费和会议资料费,会议午餐和茶歇费用

课程背景 | Background:

一直以来,员工工伤事件处理一直是HR难以掌握的灰色地带。随着国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各地员工工伤争议案件也层出不穷,有时各种概念的模糊与混淆会导致企业HR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措手不及。

本次课程中,特邀在员工关系争议处理及风险控制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劳动法专家梁艳松律师,结合他十几年间所经历过的实际案件以及最新政策细则,为大家整理了46个问题,其中涵盖了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标准、工伤员工的管理及工伤争议的处理。这些问题的厘清相当于给了我们一本工伤事件处理的工作手册,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合理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成本。

课程大纲 Course Outline:

一、工伤认定策略

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的“疾病”包括哪些,“48小时如何界定”?

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如何申请重新鉴定或进行复查?

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有什么法律风险?

工伤认定中的主要证据种类与质证技巧?

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应提供反证,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控制该风险?

劳动者申报工伤事故,企业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在校生、退休返聘者等特殊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

二、工伤待遇标准

哪些工伤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期间符合退休条件的,工伤待遇与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能否让社保机构先行垫付工伤待遇?

发生工伤后,异地就医的费用如何处理?

工伤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

停工留薪期间究竟有多长,期间的待遇如何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过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由谁承担,在什么情况下支付?

工伤死亡,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如何计算?

工伤复发的,怎样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工伤待遇相关赔偿基数如何确定?

三、工伤员工管理

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职工在外地出差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企业倒闭了,如何处理?

招聘从事职业病岗位的劳动者,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需注意哪些问题?

四、工伤争议处理

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司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企业分立、合并、转让,实行承包经营,职工被借调,出国工作,破产的,工伤关系问题如何处理?

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非法用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想和解、调解,应该怎样做,才确保无风险?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包括哪些?

从工伤事故的发生到全部法定程序完结,时间可能超过3年,是利还是弊?

关于讲师 About the Speaker:

梁艳松

著名劳动与企业用工管理专家,劳动关系高级讲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梁艳松老师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千余件,及人数多标的额大的裁员,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并被邀请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梁艳松老师拥有系统的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险法运作经验,并被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接受过凤凰卫视、南华早报、北京娱乐信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梁艳松老师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多次受邀为高级培训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社保法培训。为多家企业提供定制项目裁员服务,为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整合及疏导工作,避免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

【讲师介绍】

        ▓▓▓▓▓▓▓▓▓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6-12-22至2016-12-22上海 举办的 2016最新工伤保险条例46问——工伤争议、调解、赔偿与电子取证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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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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