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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及工伤赔偿疑难问题精解(超干货)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6-09-20至2016-09-20 在 上海

学员对象:对此课程感兴趣的学员

费  用: 3500元

【培训对象】

对此课程感兴趣的学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劳动用工管理中,因工伤问题发生争议较为普遍。本课程结合《社会保险法》、人社部相关文件、复函、《工伤保险条例》、最高法院相关答复、司法解释、地方指导意见及司法判例,归纳了工伤认定及工伤赔偿争议中的热点、难点及典型问题,纯实务内容,一网打尽工伤种种疑难问题,完全干货。

课程内容:

一、工伤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1、上班时间上厕所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2、参加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3、辞职后到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发交通事故是否属工伤?

4、迟到或早退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工伤?如何把握迟到早退的时间?

5、上下班途中绕路(比如买菜、接小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6、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是否工伤?

7、管理下属时发生冲突被下属打伤是否属于工伤?

8、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9、陪客户吃饭喝伤、跳舞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10、家属放弃治疗导致48小时内死亡是否工伤?48小时起算点?

二、特殊人员受伤的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1、承包经营、非法转包、挂靠经营中的工伤保险责任承担。

2、包工头个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3、借调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4、非法用工受伤,如何承担责任?

5、兼职人员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待遇?

6、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公司按什么标准赔偿?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7、已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工伤员工能否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后续治疗费;

8、实习生发生工伤的责任承担; 

9、假冒他人身份劳动者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10、替工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

11、招聘试工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工伤责任?

三、工伤赔偿项目疑难问题

1、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数的本人工资是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还是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准?

2、“本人工资”是否有封顶和保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封顶和保底数是否应有区别?

3、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4、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应该包含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间回去上班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停工留薪期有间隔,中间间隔时间如何计发工资?工伤复发,累计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超过二十四个月?

5、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和伤残等级评定后的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支付,由谁支付?

6、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劳动者可否要求一次性支付?

7、因工死亡待遇:如何确定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问题?如果死者生前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抚恤金总和是否可以超过工资总额?是否必须供养亲属都来起诉?未起诉的是否可以享受?死者配偶再婚的,其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有无继承顺序?

8、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非因工死亡,其遗属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因工死亡待遇和非因工死亡待遇?

9、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需承担劳动者所有的医疗费?超过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员工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10、工伤康复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如何确定支付标准?

11、能否在劳动者发生工伤购买工伤保险?“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是用人单位支付,如何确定“新发生的费用”? 

四、工伤保险待遇的疑难问题

1、员工工伤复发如何处理?公司还需承担什么费用?

2、工伤职工要求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能否支持?按什么标准判?

3、后续治疗费、伤残津贴是否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

4、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5、员工发生工伤后能否调岗?如何调岗?工伤职工违纪如何处理?遇到“泡工伤”不上班怎么办?

6、工伤免责条款是否一概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劳动者能否反悔?

7、能否要求工伤职工赔偿公司损失?劳动者工伤是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8、用人单位对伤残等级有异议如何处理?

9、遭受两次工伤可否要求两次赔偿?

10、患职业病的员工,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岗位津贴?

11、疑似职业病至确诊职业病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五、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关系

1、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后,劳动者是否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劳动者工伤,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双份赔偿?用人单位赔偿后是否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该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4、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社保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5、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能否抵消部分工伤保险责任?如何防范风险?

讲师:庞春云律师

中国著名劳动法律法规及仲裁专家,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资深律师,资深培训师。庞春云律师先后任职于多家全国著名的律师行、国际著名咨询公司等。现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分所主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劳动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争议网特聘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中心培训专家、中国企业家培训中心特聘专家、清华名师、《上海法治报》律师大顾问团律师、上体英才学院兼职教授等。

庞春云律师长期担任国内外著名企业、银行及国家机关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服务,其中包括迅达、中集、罗门哈斯、德尔福、库柏、中船重工、中国银行、恩坦华等。就顾问单位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代理参加劳动诉讼和仲裁;参加项目谈判;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提供企业重组转制方案、合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成本、预防及应对经济和劳动争议;协助企业进行法制宣传和培训等。

庞春云律师常年从事劳动案件方面的仲裁及诉讼代理,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历,加上她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有较为系统的法理研究和独特的实践经验。承办的众多案例,曾先后在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栏目、苏州电视台《庭审直播》栏目、上海电台《东方大律师》、凤凰卫视等栏目播出,发表的论文和专访等在国内外刊物和网站上均有大量报道,受到了很好的反响。著有论文《面对裁员的五大工具》、《职业女性:维权从证据开始》、《企业年金制度研究》等,著有专著《企业奖惩制度》、《职场维权方略》等。

庞春云律师拥有丰富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律师实战经验,课程注重知识专业性和实务操作性,内容精辟、实例丰富。培训课程重点介绍实践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授课采用互动性双向交流方式,以大量的实战案例为骨干,辅以深厚的学术理论基础,将培训讲师、律师工作的实务经验,与司法审判规则、客户业务经验教训等有机结合,培训风格风趣活泼,强调互动性,使学员激发脑力,深入思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所授课程能够有效指导企业如何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和法律争议,实现可预期的法律管理,广受企业好评。

庞春云律师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在中国大陆地区法律培训场次累计几百场,受训学员上万人。服务及培训过的主要客户有:中国电信、罗门哈斯、迅达电梯、中集、海尔集团、安治化工、苏州信俊、雅戈尔集团、九阳集团、中国联通、中铁七局、核工业集团、中国石油、青海桥头铝电、四川省电力公司、中铁十六局、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南方电网公司、神华集团、新兴铸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三角轮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北车集团、中国南车集团、中天建设集团、重庆宗申集团、浙江省建工集团、山西省大同齿轮集团、洛阳轴承集团、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尔福、曼胡默尔、黄河水电、贵州信用社、哈铁集团、宝钢集团、东方航空等。

郝云峰律师:

劳动法实战派资深律师,北京东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劳动法学会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研究与实践,有着丰富的劳动用工管理实战经验。

李律师

李律师,国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实战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现为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十年特大型企业中高层职业经理人背景、十年法律实务经验,是一位具备资深企管背景的实务型律师。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顾问、熟知大中型企业的管理运行模式及法律需求,能有针对性地制订切实可行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长期从事劳动法律问题研究与实务操作。在企业用工管理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方面的咨询服务以及仲裁、诉讼代理服务。

李律师,有多年教育培训经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江苏、四川、广西、云南、海南、辽宁、江西、福建、湖南、湖北等省市讲授企业用工管理系列课程100余场。

常年担任世界500强以及知名国企、外企、民企数10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服务及培训过的客户:中国联通、富士康、广州电信、广发银行、香港德丰电业集团、贝尔罗斯、深圳南广集团、广州立白、东莞康源电子、华润万家、三洋电机东保利电业(深圳)有限公司、金富士、可口可乐、欧尚集团、家乐福、博世(中国)、广州海大集团、广州医药、广州本田、广州万宝集团、广州金鹏集团、广州金发科技、佐敦涂料(中国)、通力电梯、罗门哈斯、迅达电梯、中集集团、中铁七局、核工业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青海桥头铝电、中铁十六局、惠州中京电子科技、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南方电网公司、神华集团、新兴铸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三角轮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北车集团、中国南车集团、中天建设集团、浙江省建工集团、山西省大同齿轮集团、洛阳轴承集团、德尔福、曼胡默尔、延峰江森、中国银行、哈尔滨铁路局、一汽富维、南方航空、中船重工、百事通、金雅拓、腾达航勤。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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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6-09-20至2016-09-20上海 举办的 工伤认定及工伤赔偿疑难问题精解(超干货)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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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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