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实务”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6-05-28至2016-05-29 在 武汉
学员对象: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费 用: 2600元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讲座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A类:2600元/人(含授课、专家报告、资料、场地、会务等费用)
B类:4400元/人 (含申报证书、授课、专家报告、茶歇、资料、场地、会务等费用)
日程安排
(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适用——案例分析
(一)股权与控制权
1、股权
2、控制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典型案例
(二)取得控制权的有效途径
1、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途径
2、控制权是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源
3、控制权的收益及控制权来源
(三)股权结构、股权制衡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股权结构
2、股权制衡
3、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四)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
2、对外转让
3、强制执行中的转让
4、特殊情形下的股权回购
(五)股权分割与继承
1、股权分割
2 、股权分割的方式
3、离婚案件股权分割的三大难题
4、股权继承
(六) 股权代持
1、股权代持的含义
2、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3、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股权转让纠纷处理
对赌协议
1、对赌协议含义之明晰
2、对赌协议的要素
3、国内对赌协议案例介绍
4、对赌协议的经济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王光英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北京律协公司法专委会秘书长;“公司控制权第一人”
(星期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公司诉讼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公司法上的利益冲突与公司诉讼
(一)公司与公司法上的利益冲突
(二)公司诉讼的类型化及其意义
(三)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审理
二、公司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合理边界
(一)案例:公司章程的效力之争
(二)公司的本质与公司法的作用
(三)公司的类型与公司法的性格
(四)公司章程的法律属性与适用
(五)股东协议在公司法中的地位
三、新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典型案例:谁能代表公司?
(二)公司治理是公司法的核心
(三)降低公司法上的代理成本
(四)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类型
(五)公司权力结构的历史变迁
(六)新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结构
(七)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四、公司控制权之争与股权保护
(一)问题的提出与典型案例
(二)股东权的性质与内容
(三)股东平等原则的实现
(四)中小股东的特殊保护
(五)股权确认的基本规则
(六)股权的转让及其限制
五、司法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与典型案例
(二)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
(三)公司决议撤销之诉
(四)公司僵局与公司解散之诉
主讲专家:吴光荣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请以报到通知为准;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授课为准。
【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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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6-05-28至2016-05-29 在 武汉 举办的 “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实务”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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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