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劳动合同变更、规模性解除与终止风险控制》高级培训班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5-08-04至2015-08-05 在 贵阳
学员对象: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
费 用: 2200元
【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4日至5日 地点:贵阳市
培训费:2200元/人/期
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目标
1、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帮助建立行为规范和模式;
2、从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到解除劳动合同等企业用工的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3、从成本核算角度对企业用工进行规划,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如何节省企业用工成本;
4、如何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的再造,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5、帮助企业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如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取得主动地位,解决企业劳动用工的后顾之忧。
6、人力资源管理的自我定位,到知识、态度的全面覆盖,一站式塑造职业化形象。
项目背景
自2005年开展《劳动法》培训自今,从《劳动合同法》(草案稿)、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实施条例》……,
已成功举办课程目录——
课题一、《新法下的员工关系管理核心实务与管理方略》
课题二、《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订立技巧》
课题三、《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技巧与经济补偿金支付实务》
课题四、《奖惩制度设计与违纪职工处理》
课题五、《规章制度的运用与常见制度的制定要点》
课题六、《劳动争议处理事务与突发劳动争议应诉技巧》
课题七、《加班费管理的误区诊断与工时制应用》
课题八、《工伤保险条例》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课题九、《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读
课题十、《多元化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政策走向和操作技巧》
另外还涉及的课题有:《薪酬福利制度设计与工资支付技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解读》、《员工跳槽防范与商业秘密保护》、《员工关系管理的常见误区与应对技巧》、《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的设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素质》
本次课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由在企业从事多年的高级力资源管理的实战派讲师,站在企业角度,以资深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来分析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问题,提出方案措施和工具拿来即用,极具操作价值,针对中国人力资源的难题对症下药。使课程更有实用价值。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问题员工判断与分析
第二部分、违纪员工的管理技巧
1、规章制度的完善与准确适用
2、一般违纪员工的管理技巧
3、“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员工的管理技巧
4、兼职所涉的法律规定
5、规章制度对兼职的规定
6、单位对兼职员工的处理方式
7、处理违规兼职员工的技巧
第三部分、失职员工的管理技巧
1、岗位职责的确认
2、失职行为的确认
3、“重大损害”的界定
4、损失赔偿和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滥用权利型员工的管理技巧
1、滥用”三期“权利的问题女员工管理技巧
2、滥用病假权利的管理技巧
3、滥用工伤权利的管理技巧
4、滥用辞职权的管理技巧
5、滥用精神病权利的管理技巧
第五部分、能力不佳员工的管理技巧
1、业绩标准制订要点
2、绩效考核时的注意事项
3、强制正态分布、末位淘汰的违法性问题
4、不胜任员工的调岗、培训与解雇处理
第六部分、劳动合同变更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
1、股权并购中的人员安置、费用安排与风险控制
2、资产并购中的人员安置、费用安排与风险控制
3、公司“合并、分立”操作中的劳动关系处理与费用分担风险控制
4、关联企业人员调动中的三种不同操作流程及工龄、合同次数等焦点问题分析
二、劳动合同内容变更
1、单方调岗的合规、合理操作
2、单方调薪的合规、合理操作
3、对于不同意搬迁的员工的处理:裁员?违纪?停工待岗?
4、不同意变更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问题
5、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实操要点
第七部分、规模性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1、用工主体注销与情势变更裁员的成本、费用、法律风险差别
2、关闭公司、撤柜适用合同解除还是合同终止?
3、规模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中的风险控制
4、规模性终止员工劳动合同中的风险控制
5、如何预防与面对群体性劳资事件
第八部分:《工伤保险条例》背景下的风险控制及人力成本筹划
训练导师介绍
邱京勇 教育人力资源研修中心高级讲师
●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特聘教授
●执业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美国认证协会高级培训师
●高级咨询师
邱老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具备坚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法律推理,出色的逻辑论证能力,其授课风格主要以案例为导向,以多年的诉讼经验和在外企和民营企业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培训管理实战经验,结合客户及学员的实际情况阐述内容和观点,深入浅出,结合实际案例解决实际问题,与学员共同分享切身体会和感受,使学员受益匪浅,实用性非常强,一致受到企业的欢迎。
邱老师是律师事务研究所的执业律师,为众多外企和民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食品、建筑、房地产和家电连锁等。
【讲师介绍】
▓▓▓▓▓▓▓▓▓ 培 训 回 执 表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5-08-04至2015-08-05 在 贵阳 举办的 《员工关系管理—劳动合同变更、规模性解除与终止风险控制》高级培训班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人 费用总计:______ 元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参 会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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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联 系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