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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主办单位:中培网   中培管理咨询

时间地点:2015-06-13至2015-06-14 在 北京

学员对象:企业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费  用: 3980元

【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2015年6月13-14日(周五、六)

当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由于主客观原因企业很难不受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困扰。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各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改革发展目标和推进“严格规范”的必要举措。真正把企业做大做强,需要牢固树立法律服务消费理念。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将走进讲堂,讲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帮助大家提升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并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工作站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副主任研究员、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客座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独立承担或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项目。

1、公司、董事和高管已全面步入高风险时代

2、公司治理基本要义

3、公司内部控制和法律风险管理

4、董事的法律角色定位

5、董事的诚信义务(FIDUCIARY DUTIES)

6、董事的失信制裁机制:三重法律责任

7、董事的责任减免机制

8、董事会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9、董事薪酬激励遏制道德风险的功能及其悖论

10、董事要树立法律思维,切实提升“法商”

11、董事要树立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思维,切实提升“德商”。

1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企业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地点:西郊宾馆•详见开课通知.

收费标准:3980元人民币/人(费用包括:讲座、讲义、午餐等)

【讲师介绍】

        ▓▓▓▓▓▓▓▓▓ (此表复制有效)▓▓▓▓▓▓▓▓

                                    传真至:020-62355807

 

我单位共___ 人报名参加 2015-06-13至2015-06-14北京 举办的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数:____ 费用总计: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人:________ 所任职务: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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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话:(0203997189362355796              传真号码:(02062355807

人:赵小姐、张先生                   报名邮箱: 317709971@QQ.COM

参会方式:请您把培训回执表填写好回传,课前一星期您将会收到传真函,包括培训注意事项及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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